《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于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從頒布至今,已正式實施六周年。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不斷提升,前所未有地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目標,前所未有地接近世界舞臺的中央,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對我情報滲透活動更加活躍。他們以我黨政軍機關、軍工企業和科研院所等單位的核心涉密崗位人員為目標,千方百計進行拉攏策反,極力向我內部滲透,搜集我核心機密情報,并注重培養戰略內應,力圖在“關鍵時期發揮關鍵作用”,威脅我政治安全;將我駐外使領館、新聞文化機構、中資企業、留學經商以及臨時出國(境)團組等赴外人員作為重要目標,通過情感拉攏、誘蝕腐化、金錢收買等實施策反,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通過網絡勾聯等手段,策反發展我社會群眾,甚至包括在校學生開展情報活動,廣泛布建情報搜集網絡。境外間諜情報機關還利用網絡攻擊技術對我要害部門開展網絡攻擊,控制我關鍵信息系統,竊取我重要機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情報搜集的范圍,涵蓋我政治、軍事、經濟、金融、科技、能源、資源、信息、網絡等各個領域,力圖在相關領域與我博弈中占據主動,對我國家安全構成嚴重現實威脅。對此,我們每一位公民都應予高度警惕,不斷增強敵情意識和安全防范意識,自覺防范抵御境外間諜情報機關的情報滲透活動。
案例一
案例二
打贏新時代反間諜斗爭,必須人人有意識、人人盡責任!
公民和組織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行為,請撥打12339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或登錄國家安全機關互聯網舉報受理平臺www.12339.gov.cn進行舉報。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