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糧是指將農民所種的糧食,根據政府的要求交公。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了“關于廢止《農業稅條例》的決定”。2006年,國家開始不再向農民征收公糧,繳納公糧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歷史背景不同,農民所繳納公糧的種類和數量也截然不同。近日,記者在洪洞縣趙城鎮東義村見到了一本1946年的征糧報告冊。在趙城李老先生的介紹下,記者感悟了解放戰爭時期別樣的公糧征收歷史。
報告冊的封面上手工寫著“洪趙第一區一九四六年夏征糧報告冊,七月二十一日造”。打開征糧冊是一個表格,標題用藍色和黑色的筆寫著“洪趙聯合縣第一區一九四六年度公糧收支報告表”。表格登記著每個村的名字,征收公糧的數目和項目。其中項目一欄又分為原派數、完成數、解交數、現存數和民欠數等。
李老先生介紹:在那個年代,幾乎每個村的公糧都很難完成。遇上戰爭,收成又不好,而且所征收公糧的項目又多,不僅需要征收小麥,還有玉米、黃豆、小米,有時候甚至還要征收膠鞋。有的老百姓買不起膠鞋,只能用糧食代替?!睆谋砀裆峡梢钥闯?,第一區的村莊僅有師家莊一村后面“民欠數”一欄里寫的是“清”,其余均有欠糧,合計欠2698.11斤。
再往下翻,是每家每戶征收公糧的詳細表格。上面寫有地址,征收的種類、斤數,征收人姓名和經手人姓名,還有很多個大大小小的紅色印章。上面的大部分字體已經模糊不清,但隱約還能看見當時的票據分為兩聯,現在保存的這本是當年的存根。
出生于那個年代的李老先生感觸頗深:那時繳納公糧真是太難了,很多農民在交完公糧后都所剩無幾?,F在好了,不用繳納公糧還能領上種糧補貼,農民的日子越過越好。”
記者 王隰斌 楊杰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