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自去年以來,洪洞縣健全“幫扶工作、考核激勵、監督管理”三項機制,推動村集體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2017年年底,村集體經濟收入達5670萬元,較2016年增長23.7%。
幫扶工作機制促增收。建立縣財政專列扶持資金制度,每年拿出一定資金在增收困難且有發展潛力的村開展試點工作;整合縣直有關部門有利于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資金、政策等,明確農村黨建工作經費可用于發展村集體經濟項目;并把發展村集體經濟作為縣直包聯單位、農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的重要任務,充分發揮他們在資金籌措、政策運用、項目引進等方面作用,加大幫持力度。
考核激勵機制促爭先。把村集體經濟發展成效納入鄉村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納入書記“面對面”述評范圍,與評選表彰、崗位報酬、干部選任相掛鉤,作為選拔農村黨支部書記進鄉鎮領導班子的重要依據,并在全縣經濟工作會議上對村集體經濟發展好的鄉鎮和農村進行了表彰,做到獎優罰劣。
監督管理機制保規范。出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村級財務管理、“四議兩公開”等民主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作用,確保村集體收入合理規范使用、集體資產保值增值。(許云峰 喬鵬 劉超群)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