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開常務會議
研究審議《臨汾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等事項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浩) 2月23日上午,市委副書記、市長劉予強主持召開市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研究審議《臨汾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臨汾市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等事項。市領導常青、陳忠輝、馬德榮、王兵、閆建國、張翔、胡小濛出席會議。
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和市發改、財政、統計、水利、國土、安監、農委等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臨汾市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會議指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鞏固社會主義公有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重大舉措。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科學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合作制改革,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要高度重視,堅持分類實施、試點先行,尊重農民意愿,依法依規辦事,保持社會穩定,落實黨政同責,力爭在全省率先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任務。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臨汾市2018年安全生產執法年活動實施方案》《臨汾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管工作實施方案(試行)》《臨汾市關于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決定》。會議指出,要全面深化安全生產執法工作,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堅持“四個一律”和“五個一批”,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著力解決安全監管執法上的“寬、松、軟”和“嚴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等突出問題,確保監管到位、執法到位、查處到位、曝光到位、聯合懲戒到位,推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要嚴厲打擊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行為,嚴格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促進生產經營單位依法依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要全面實施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工作,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作業現場管理,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嚴格隱患排查治理,杜絕“三違”行為,實現企業本質安全。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臨汾市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會議強調,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深度對接,專題研究,把規劃的實施與生態、文化、資源保護相結合,與開發區改革、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相結合,通過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加大土地復墾和土地生態整治力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為脫貧攻堅、經濟轉型、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有力保障。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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