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波通報督察意見 岳普煜作表態發言 劉予強主持反饋會
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市反饋督察情況
楊波通報督察意見 岳普煜作表態發言 劉予強主持反饋會
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王長波)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2016年11月22日至12月26日,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市進行了督察。經省政府批準,督察組于4月11日召開環保督察反饋會,向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臨汾督察組組長楊波通報督察意見。市委書記岳普煜作表態發言。市委副書記、市長劉予強主持會議。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臨汾督察組副組長張曉平、郜玉蘭及督察組成員出席會議。市領導雷健坤、喬建軍、張建平、張曉永、王振宇、陳綱、陳忠輝、閆建國、胡小濛出席會議。市直相關部門、各縣(市、區)主要負責人等參加會議。
督察組認為,黨的十八大以來,市委、市政府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系列重要講話,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相繼開展“環境建設年”“環境提升年”等部署,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臨汾市積極探索創新環保管理機制,成為國家節能減排綜合財政政策示范城市,交警、交通等部門建立聯動環保監管執法機制,市公安局成立環境安全保衛支隊和環境安全保衛交警大隊打擊環境違法犯罪。但是,2016年10月以來,臨汾市重污染天氣頻發,環境空氣質量急劇惡化,由于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不到位和單月環境空氣質量差,受到環保部通報批評。督察組進駐期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各級黨委、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的力度明顯增強,在改善環境質量、推動重污染天氣應對方面做出了積極努力。同時,臨汾市堅持邊督邊改,嚴肅查處督察組交辦的環境違法違規案件,共查辦案件555件,對420人進行了追責問責,移送公安25人,并在當地主流媒體公開,提升了環保高壓態勢和震懾力。
督察組指出,臨汾市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積極成效,但與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盼相比存在不少差距,全市環境問題仍然十分突出,主要體現在:一是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不夠。環保壓力傳導層層遞減,存在上熱下冷、責任缺失問題。個別縣、區未召開涉及環保問題的黨委常委會議,部分職能部門協同落實不夠,網格化監管履職不到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實施限產的企業尚未達到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降低的要求,個別政府部門履職不力。二是大氣污染防治存在突出問題。市區污染物排放超負荷,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多次“破千”;散煤禁燒管控和揚塵治理不力,市區部分居民和曲沃、安澤、翼城3個縣城尚未實現集中供熱,汾西、隰縣、浮山、侯馬等地尚有小鍋爐未淘汰;8家焦化企業未按期完成煙氣脫硫提標改造,個別企業存在違法排污、超標排放。重污染天氣應對存在薄弱環節,面源污染現象依然存在。三是水環境整治相對滯后。生活污水管網不健全,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低;部分污水處理廠建設和改造進展較慢;部分污水處理廠存在超標排放;團柏河沿岸煤矸石、煤泥、垃圾隨意堆放;部分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建有與水源保護無關的設施,霍州煤電集團團柏煤礦圪塔條風井項目位于郭莊泉域重點保護區范圍內;部分工業企業和園區水污染防治不到位,工業集聚區污水集中處理率低,焦化行業普遍未完成廢水深度治理改造。四是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依然存在。煤炭開采企業中煤矸石場治理、綠化、搬遷治理完成進度低;農業環境治理存在化肥使 用量大、農藥利用率低、地膜殘留處置不力等問題;多數垃圾處理場未建成滲濾液處理設施,醫療廢物的收集、轉運力度不足,危險廢物監管能力薄弱。五是環境監管執法亟待加強。新《環保法》實施以來,從2015年至2016年下半年,全市環境行政處罰案件數和罰款總額同比沒有明顯變化。違法建設項目清理整頓壓力后移,盡管已完成違法建設項目清理整頓,但存在“留尾”現象。環境監察執法能力存在不足,污染源在線監管難以滿足精細化、科學化的監管要求。
督察組要求,臨汾市要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始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堅決不要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的GDP,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獲得感。要進一步強化頂層設計,對生態環境問題科學研判、精準治污、有效管控、標本結合、分步實施,打好“春季行動攻堅戰”,實施冬病夏治、冬病春治,確保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一是要強化主體責任。各級黨委、政府、各職能部門要健全聯動機制,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帶頭履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部門履責、失職追責”,層層壓實環保責任。二是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夯實網格化監管,堅決取締土小企業,對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上限重罰,對監管失職、瀆職進行嚴肅問責。三是促進結構調整。堅決淘汰落后產能,著力化解過剩產能,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推動能源消費結構優化,逐步降低煤炭消費比重,通過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替代,全面淘汰燃煤小鍋爐。四是打好污染防治戰役。實施精細化管理,抓好大氣污染防治各項工作,強化重污染天氣應對和大氣聯防聯控;加大重點河流污染整治力度,清理龍祠等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隱患,加強飲用水源保護,改善河流水質;實施污染地塊治理與修復,大力推進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五是完善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管網,提高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進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加快工業園區集中污水處理和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處理步伐。六是加強環境安全監管。強化應急聯動機制,加強對危廢、醫廢企事業單位的監管,加大風險源管控和執法監管。
督察組強調,臨汾市委、市政府應抓緊研究制訂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對于督察中發現和移交的問題及線索,要責成有關部門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并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作出嚴肅處理。
岳普煜在表態發言中說,省督察組的反饋意見,客觀中肯、實事求是,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臨汾工作的重視和關心,對臨汾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視和關心,也為我們打好當前生態環境治理這場攻堅戰指明了方向、增添了信心。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理認責認賬,把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發展問題來抓,主動認領、認真對待,切實把反饋意見轉化為推進工作的強大動力,轉化為解決當前環境治理突出問題的有效對策,轉化為推動我市生態環境改善的實際成效。要堅持問題導向,不折不扣整改。要抓緊制訂整改方案,明確牽頭領導和責任,逐項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要建立問題臺賬,加強跟蹤督辦;要將整改工作納入考核內容,對推進整改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將進行責任追究;要嚴格落實責任,盯緊督察反饋問題,狠抓工作落實,確保督察整改任務圓滿完成;要加大督導力度,真正把環保責任壓實到市、縣、鄉、村和企業各個層面,堅決把省環保督察組的反饋意見貫徹到底、落實到位。要用好督察成果,提升環保水平。要以這次督察反饋為契機,以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抓手,認真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進一步聚焦生態環保這個“短板”,加大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力度,組織實施好生態環境治理攻堅,促進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要全力彌補環保基礎設施歷史欠賬,不斷提高城鄉環境治理水平;要加快推進產業轉型升級步伐,不斷提高綠色發展水平,切實讓產業層次高起來、能耗排放降下來、環境質量好起來。
劉予強最后要求,全市各級各相關部門要提高認識抓整改,切實把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發展問題來抓,以對黨、對人民和對臨汾經濟社會發展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抓鐵有痕的舉措抓好整改落實,確保取得實效。要強化責任抓整改,重點抓好四個“落實”:落實整改“責任制”、落實整改“銷號制”、落實整改“公開制”、落實整改“追究制”。要統籌兼顧抓整改,統籌抓好經濟運行和生態治理兩大工作,堅持兩手抓、兩手硬,切實以生態環境治理,倒逼企業裝備升級和產業轉型,從根本上減少污染排放,實現綠色發展、永續發展。特別是當前已經進入了企業生產、項目建設的“黃金期”,要在全力抓好環保“八大工程”的同時,充分抓住當前各種有利因素,抓生產、上項目、促發展,撲下身子,真抓實干,確保全市各項經濟指標企穩回升,實現經濟發展和生態治理的齊頭并進、互促雙贏。
反饋會后,督察組還召開座談會,與我市就落實問題整改和進一步做好環保工作進行了深入交流。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