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孫哲峰) 2月22日,記者從市安委辦獲悉,我市制定出臺了《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特別規定》(簡稱規定),進一步明確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筑牢安全生產防火墻。
據了解,《規定》按照構建“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目標,依據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規定科學編制,《規定》明確黨委、政府每季度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專題會議,安委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市、縣四大班子領導赴縣(市、區)、鄉鎮(街道)檢查安全生產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每月檢查安全生產不少于兩次;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三個必管”職責,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檢查,主要負責人每月深入基層檢查不少于兩次;各級領導班子成員中必須配備相關安全專業或精通安全工作的人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等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規定》還進一步明確發生事故后的約談及問責制度。
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定》的出臺,就是要繼續推動各級各部門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重要任務扛在肩上、落在實處,為我市高質量轉型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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