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孫哲峰) 3月26日,我市舉辦安全和應急管理大講堂,集中學習《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安全生產條款。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潘海燕,市政府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市安委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中央和省屬駐臨企業主要負責人、重點行業領域企業負責人參加學習。
此次大講堂詳細解讀了《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安全生產條款。與會人員認真聆聽,詳細記錄學習內容。
會議要求,《刑法修正案(十一)》有關安全生產條款體現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進一步明確了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紅線”,是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要深刻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內容和精神,結合《刑法》涉及安全生產領域的相關規定以及《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增強法治觀念和安全意識,為我市營造良好的安全發展觀和守法向善的法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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