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3月31日,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了堯都區“2·21”森林火情情況。
入春以來,氣溫快速回暖,大風天氣增多,有效降水偏少,全市森林火險等級較高。2月21日,堯都區土門鎮小腰村秋風嶺組村民趙某清理農田時點燃玉米稈,違法違規野外用火,不慎失火,森林過火面積約9.45畝,造成嚴重經濟損失。趙某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堯都區林業局、國有林場、土門鎮政府及小腰村等9名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誡勉談話、責令檢查等處分,土門鎮政府被通報批評,堯都區政府被市政府約談。
通報指出,“2·21”火情暴露出堯都區及土門鎮森林防火意識不強、工作責任落空、群眾宣傳發動不到位、野外用火管控不力、應急信息報送不及時、現場撲救不專業等突出問題。各級各部門要深刻汲取“2·21”火情教訓,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僥幸心理,緊盯清明節等關鍵節點,采取有力措施,加強群眾宣傳教育,全面禁止野外用火,嚴查違法違規用火案件,規范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做足應急救援準備,堅決打好打勝春季森林防火攻堅戰。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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