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市安委會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了《臨汾市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實施細則》(下文簡稱《“三必管”細則》)。日前,記者就《“三必管”細則》實施細則采訪了市安委辦相關負責人。
據該負責人介紹,《“三必管”細則》明確堅持權責利相統一和“分級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推動各項安全防范責任措施落實,切實減少一般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三必管”細則》共6章62條,對市安委會、安委辦及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進行細化,并劃分了行業安全管理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明確了工作機制。
《“三必管”細則》明確應急管理部門作為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依法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依法負責相關地方性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和政策規劃制定修訂、執法監督、事故調查處理、應急救援組織管理、統計分析、宣傳教育等綜合性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工作。
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相關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職責,強化監管執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負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履行行業管理職責的同時,必須履行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本行業領域管理的重要內容,從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方面加強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防范事故發生。
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為安全生產提供支持保障,在組織人事、干部考核、宣傳教育、責任追究、產業政策、安全投入、科技裝備等方面統籌考慮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各項支持政策措施。
綜合監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工作;各行業監管、行業管理部門對本行業領域自然災害和事故的安全防范負第一責任。
市應急救援總指揮部負責全市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搶險救援綜合協調指導工作;各專項應急指揮部按照分級響應機制,負責本行業領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搶險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
本報記者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