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5月19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臨汾市鄉鎮(街道)消防力量建設和火災防控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對鄉鎮(街道)消防工作機構、專職消防隊建設、消防公共設施等工作進行部署,全力推進鄉鎮(街道)一級消防工作。
《通知》強調,各縣(市、區)要結合經濟發展、火災防范特點和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成立鄉鎮(街道)消防安全委員會并推動實體化運行,建立健全專兼職消防工作隊伍。通過公開招錄或派遣現有消防文員等方式,在鄉鎮(街道)派駐消防文員協助開展日常消防工作,同時接受所在鄉鎮(街道)和屬地消防救援大隊的雙重領導,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責任人,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
《通知》明確,各縣(市、區)要實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廣泛安裝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簡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等設施,統籌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組織編制消防專項規劃,將鄉鎮和村莊的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車通道、消防通信、消防水源建設納入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實用性村莊規劃。在發展農村公共事業,建設農村公路、人畜飲水、農村電網、信息工程、群眾漁港等農村基礎設施時,綜合考慮消防安全需要,加強消防水源、消防車道和消防器材裝備建設。
《通知》要求,鄉鎮要按照國家標準積極推動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建設,專職消防隊納入消防救援隊伍統一管理,并加強對鄉鎮消防隊業務指導和拉動演練,建立聯勤聯訓、聯戰聯調機制,推行“一隊三員”工作模式,承擔滅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并結合本地實際和滅火救援需求,組織各行政村、自然村、社區統籌推進農村志愿消防隊、社區微型消防站建設,積極開展初期火災撲救、消防檢查巡查、消防宣傳教育等火災防控工作。
記者 孫哲峰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