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市安委辦有關負責人就修改后的新《安全生產法》,詳細解釋了其中法律條文條款。
對特殊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由于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專業性強、危險性大,屬于事故多發的領域,對這類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有更加嚴格的要求。本條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裝卸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運輸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發現這類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照規定考核合格的,將依法給予生產經營單位相應處罰。
2015年,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式樣的通知》,式樣適用于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予以頒發證書;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由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統一樣式自行印制。
有關主管部門對上述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進行考核,不得收取費用。這是考慮到實踐中考核、培訓亂收費的問題嚴重、生產經營單位反映強烈的現實而作出的針對性很強的規定。這一規定有利于防止有關主管部門重收費、輕考核,不注意考核的實際效果,亂發考核合格證的現象,使考核能夠真正起到把關的作用,也有利于改善政府部門的形象,減輕生產經營單位的負擔,使考核工作能夠順利進行。
注冊安全工程師的設置。本條規定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執業證,在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管理技術工作或者在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從事有關安全生產技術服務工作的人員。當前,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無人管、不會管”問題非常突出。一些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礦山、化工等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素質低,無專業化的安全生產管理技術人員,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為此,借鑒注冊律師、執業醫師、注冊會計師等做法,建立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逐步推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專業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對安全專業人員實行執業資格制度,也是很多國家和地區通行的做法。美國、日本、新加坡和我國香港、我國臺灣地區等都制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分別實施注冊安全師、勞動安全咨詢師、安全主任、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等職業資格。
記者 孫哲峰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