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12月8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是我國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統計法律。《統計法》的頒布是我國統計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標志著我國統計工作開始走上法治軌道。《統計法》公布施行后,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先后于1996年和2009年2次對這部法律進行了重大修訂。修訂后的《統計法》,更加注重統計活動各參與方權力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的平衡,更加注重統計工作過程的管理,更加注重統計規則和可操作性,對提升治理能力、發揮監督職能、縱深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發揮著重要作用。
40年來,臨汾統計系統始終堅守統計初心使命、踔厲奮發前行,在統計工作中堅持弘揚法治精神,持之以恒推進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統計法治建設不斷邁向深入,用全面、真實、準確、及時的統計數據,為臨汾市委市政府宏觀調控和科學決策提供了可靠統計信息支撐。
統計法律知識日益普及。臨汾統計系統把抓好統計普法作為夯實統計法治工作的重點工程,精密部署,分級分層分類,有針對性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成效顯著的普法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推進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向縱深發展。把《統計法》納入到全市各級黨校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列入全市各級統計機構專題學習的重要內容;在統計報表布置、人員培訓、數據采集、質量核查等統計年定報和統計調查的過程中開展常規統計普法宣傳;結合重大國情國力普查、“9·20”中國統計開放日、“12·4”國家憲法日以及“12·8”《統計法》頒布紀念日等重大活動和時間節點集中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教育。40年來經過廣泛深入的統計普法宣傳教育,全市各級領導干部履行統計法定職責、嚴守統計法律底線、支持依法開展統計活動的思想認識得到進一步增強,各級統計機構、統計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統計工作的能力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廣大統計調查對象和社會公眾認同統計法、遵守統計法、支持配合統計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得到進一步提高。
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能力顯著增強。臨汾統計系統把建設高素質執法干部隊伍作為提升統計法治工作水平的核心工作來抓,長期致力于建立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的統計執法干部隊伍。全市統計系統層層簽訂《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承諾書》,認真履行統計機構負責人防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體系。每年積極組織市縣兩級統計系統符合條件的同志參加全國統計執法證資格考試,全市統計執法力量不斷充實。把統計執法干部隊伍講政治、敢擔當、改作風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強化統計干部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統計法律法規和依法行政內容的學習,增強執法人員法治思想意識和法律信仰,把依法行政的工作宗旨扎根于每個統計執法干部的頭腦,做到嚴格執法。充分利用執法檢查業務培訓、執法實訓、視頻講堂等多種形式對統計執法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增強執法人員的工作本領和能力,為圓滿完成各項統計執法任務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統計違法行為得到有力遏制。臨汾統計系統把常態化統計執法檢查作為一項硬任務,同時結合統計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雙隨機”檢查以及開展部門聯合執法檢查等方式,大力開展統計造假專項整治,嚴肅查處統計違紀違法行為。同時,利用發文、網絡公開等方式對重大統計違法案件及處理結果開展通報、曝光;對于依法認定為統計嚴重失信企業,除在臨汾統計門戶網站公示嚴重失信企業信息外,按要求將相關信息及時上報,最后由國家統計局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信用中國”網站,進行公示并實施聯合懲戒,切實增強統計法律法規的震懾力。通過強有力的統計執法檢查力度、案件查處力度和公示曝光力度,充分發揮了懲戒和警示教育作用,切實增強了統計法律法規的震懾力,有力維護了《統計法》的權威,進一步規范了統計工作秩序、保障了統計數據質量。
事實表明,40年來,尤其是進入新時代以來,臨汾市的統計法治建設取得了重大成效,全社會統計法治意識明顯增強,統計系統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統計違法行為得到了嚴肅查處,統計數據質量不斷提升。黨的二十大對新時代新征程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作出全面部署,強調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我們要切實把黨的二十大決策部署細化落實到統計法治工作之中,付諸于行動,見之于成效,奮力譜寫新時代依法統計依法治統新篇章。
要持續深入開展統計普法宣傳教育。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為依法治國的長期基礎性工作,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引導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使全體人民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要緊緊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持續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統計法律法規列入各級各相關部門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以及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等的重要內容,持續推動統計法進黨校,將統計法律法規納入領導干部教育培訓必修課并形成常態化機制,引導各級領導干部成為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要增強全民統計法治觀念,以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為契機,充分利用報刊、微信、微博、統計內外網、公交站牌、小區黑板報、戶外廣告牌等陣地,廣泛開展統計法律法規及經濟普查條例等的宣傳,使統計法治更加深入人心,在全社會營造敬畏統計法、學習統計法、遵守統計法的良好氛圍。
要持續提升統計執法監督能力水平。強化對全市統計執法資源的整合,上下聯動、同頻共振、協同推進,形成全系統統計法治工作“一盤棋”局面。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統計人員參加國家統計局舉辦的統計執法證資格考試,為我市執法力量不斷輸送“新鮮血液”。通過實踐式、場景式、案例式等多種形式培訓,著力提升統計執法人員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職業道德水準,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執法隊伍。積極與發改、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人才聯合機制,在共同監督檢查的同時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為統計法治工作提供多角度的信息支撐。進一步暢通統計違法線索舉報渠道,加強與紀檢監察部門合作,搜集問題線索,強化主動發現問題的能力。
要持續加大統計違紀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我們一定要堅決扛起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主體責任,旗幟鮮明打擊一切統計違法行為,堅決維護統計工作秩序。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統計造假問題露頭就打,對統計造假隱形變異新動向時刻防范,對于高壓態勢之下仍然頂風違法的行為嚴肅查處,以實際行動捍衛“兩個確立”、踐行“兩個維護”,堅決防范和化解可能影響統計數據真實性的風險。
好風憑借力,揚帆正當時。黨的二十大吹響了新征程上“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號角。臨汾統計系統將堅定不移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計工作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貫徹執行《統計法》,堅持依法統計依法治統,嚴格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守牢統計數據質量的生命線,為奮力推動臨汾高質量發展全面提質提速提供堅實統計保障。
(作者系臨汾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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