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站場管控網。以車站派出所為依托,在轄區內4個車站貨場實行了“一站一警一員”(護路隊員)、責任到人、包站包場的站場警務機制,形成以駐站民警為骨干,護路聯防隊員為輔助的站場管控網絡。
二是沿線聯控網。在鐵路沿線的農村推行“一鎮一所、一區一警、一村一員”的農村警務體制,并與10戶聯防機制緊密結合,形成派出所聯警務區、警務區聯協防點、協防點聯農戶的鐵路沿線聯控網絡。
三是線路巡控網。以車站派出所民警、專職護路隊員、治安協管員為力量,車站派出所民警巡線,專職護路隊員巡護重點區段,治安協管員看守重點部位,加強了對鐵路線路的治安巡邏防控網絡的建設。 (記者許麗 通訊員劉校兵)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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