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縣組織相關執法部門,開展打擊非法違法采礦“雙嚴”百日專項行動從2010年12月1日起,歷時百余天,全面整治全縣范圍內非法違法生產礦山。把非法違法采礦行為,非法運輸礦產品行為,非法收購、銷售和儲存礦產品行為,有證企業無票違法違規銷售行為,非法采礦者以及為其提供便利條件的單位或個人,為非法違法采礦充當保護傘、通風報信和說情者等列為重點打擊對象。同時明確處罰標準,強化責任追究。對未取得復工復產手續擅自生產的企業和超層越界的礦山企業實施關閉;對于非法違法采礦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非法違法采礦,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予以勞動教養;對參與非法采礦務工人員,依法給予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拘留或勞教;對監管工作人員失職、瀆職一經查證,將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降級或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不按時如實上報,隱瞞、漏報的要視同非法違法采礦進行追究責任;對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不能夠認真履行職責、監管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此次“雙嚴”百日專項行動方法科學,步驟嚴謹。一是廣泛宣傳,深入發動,全面排查。各涉煤鄉鎮、地礦和公安等部門組織召開全體干部職工動員大會,把打擊非法違法采礦的政策和要求宣傳貫徹到千家萬戶,形成全民參與、共同打擊非法采礦的濃厚氛圍。二是集中打擊,嚴查重處,徹底取締。由各鄉鎮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力量采取集中取締的方式,對轄區內死灰復燃或私挖露頭煤坑點,逐個炸毀填滿,炸礦填寫取締私開礦驗收表,并注明私開礦的基本情況,由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共同簽名,照相存檔;對頂風作案、擅自組織生產的,將從重從快予以懲處;在排查取締私開礦點的同時,各有關職能部門從煤炭生產、儲存、運輸、銷售等多個環節入手,開展無證非法儲煤場取締、民用爆炸物品收繳、非法務工人員遣散、用煤企業煤炭溯源調查等專項行動,形成部門聯動、綜合整治的工作合力。三是強化監管,檢查驗收,擴大成果。各有關鄉鎮、職能部門進一步完善了班子成員包片、中層干部包重點區域、一般干部包點到溝到礦監管責任體系,加大對熱點、重點、易發區域的監控力度,做到當日發現當日制止,重處重罰。繼續實行巡查日報告制度,各部門和鄉鎮執法大隊要將當天巡查整體情況和問題礦點的處置結果報縣打擊非法違法采礦“雙嚴”行動領導組,完善舉報案件立案、調查、處置、報告制度,做到有報必查,查必有過,確保“雙嚴”行動成果得到鞏固。通過有效的打擊手段,切實維護礦山安全秩序,促進經濟社會穩步協調發展。
(通訊員 辛耀恒 張鵬 劉斌)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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