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13 08:48:00 來源:臨汾新聞網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媛) 侯馬市居民趙某因工傷意外去世后,獲得了一筆30余萬元的賠償款,然而,趙某尸骨未寒,其家人卻為分配該筆款項對簿公堂,趙某的父母領取全部賠償款后,拒不給付趙某妻子和女兒應得的份額,并且將該筆款項轉移,以此抗拒執行。日前,侯馬法院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趙某父母分別做出了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2010年5月9日,張某的丈夫趙某在某建筑公司打工過程中意外死亡。經協商,公司給付趙某家人賠償金34萬元,并將款項全部交由趙某的父母。處理完趙某的后事,張某帶著女兒向趙某父母索要其應繼承的份額時,遭到二老的斷然拒絕。在多次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張某與女兒將趙某父母訴至法院。經審理,法院判決扣除喪葬費1萬元,償還債務9萬元后,余款24萬元由趙某妻子張某繼承34939元,其女兒繼承91119.92元,其父親和母親各繼承56970.73元。判決生效后,張某與女兒申請強制執行。
侯馬法院執行局向二被告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后,趙某的父母對此無動于衷,仍不向申請人給付分文。執行法官隨即前往建筑公司調取了賠償協議及趙某父母領款手續,到銀行調取趙某父母的賬戶往來明細,發現二被告執行人不但領取了全額款項,而且將賠償金分批提取轉移。當法官問及二人賠償款的去向時,趙某的父母聲稱到太原看病已將賠償款花費殆盡,可是,二人卻拿不出任何票據及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由于被執行人的不配合,導致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考慮到申請人張某獨自帶著女兒,生計困難,執行法官又多次對二被告執行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二被告執行人態度強硬,以種種理由推諉、抗拒執行。日前,執行法官依法對被執行人位于侯馬市東臺村的住所進行了搜查,未發現被轉移的款項,鑒于二被告執行人的行為性質惡劣,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侯馬法院依法做出了對二被告執行人各司法拘留15日的決定。
【責任編輯: 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