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李輝)6月16日,我市洪洞縣、襄汾縣、堯都區出現秸稈著火點。事發后,三縣(市、區)政府立即組織環保、公安和鄉鎮、村進行處置。經當場調查取證后,堯都區公安部門依法對2名焚燒秸稈當事人予以行政拘留。這是我市在小麥全面開鐮收割之際,首次開出焚燒秸稈拘留單。據悉,三縣(市、區)政府還要倒查追究鄉鎮、村相關責任人的監管責任。對點火當事人的處罰力度和對鎮、村干部監管失職的追責力度之大堪稱歷年之最,顯示出了史上最嚴“秸稈禁燒令”的震懾效應。
近年來,秸稈禁燒作為大氣污染防治的重要內容,備受國家、省、市等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秸稈焚燒時產生的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直接導致PM2.5等指標迅速飆升,而且在極端情況下,還會引起能見度的急劇下降,造成高速路、機場關閉等嚴重后果,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此外,焚燒秸稈還極易引發“火燒連營”,釀成嚴重后果,并帶來土壤結構破壞等危害。因此,市委、市政府對秸稈禁燒工作態度鮮明、決心堅定。自夏收工作開展以來,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秸稈禁燒工作多次安排部署,強調的次數,要求的嚴格程度,以及對焚燒行為的處罰力度和問責力度都遠超以往。
6月6日,市政府專門下發了《關于禁燒小麥秸稈和麥茬的通告》和《全市開展夏季小麥秸稈和麥茬禁燒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各部門的責任、工作措施、處罰問責都作出了明確安排。其中,《關于禁燒小麥秸稈和麥茬的通告》明確指出,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露天焚燒小麥秸稈和麥茬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19條規定,對凡在人口集中地區露天焚燒秸稈、麥茬等產生煙塵污染物質的,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造成人民群眾身體和財產損害損失的,由公安部門對當事人依法實施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壓緊壓實責任是實現層層傳導壓力、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的關鍵舉措。6月12日,市政府又隨即召開禁燒小麥秸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全市夏收期間禁燒小麥秸稈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會議強調,以落實任務和責任為中心,以市、縣、鄉三級政府和村級組織為主體,建立“市督導、縣負責、鄉為主、村落實、組管片、戶聯防”的網格化管理責任體系,級級承擔任務,層層夯實責任。
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本地秸稈禁燒工作負總責,各鄉鎮黨委、政府為第一責任人,村級“兩委”班子為直接責任人,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劃分區域,分片包聯,聯戶管理,責任到人。
抓落實,還必須握緊督查的“殺威棒”。6月12日以來,市禁燒專項行動督查組兵分多路,采取不打招呼、不設路線、不定時間的方式,對各縣(市、區)禁燒情況進行“全天候、全覆蓋、高頻率”的巡查督查。6月17日,根據督查情況,市政府對存在焚燒小麥秸稈和麥茬情況的縣(市、區)進行了通報批評,并要求相關縣(市、區)倒查追究責任。
就切實做好秸稈禁燒工作,市政府進一步提出要求:一是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全市禁燒小麥秸稈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對照與市政府簽訂的禁燒《責任書》內容和市政府《通告》要求,緊急再動員、再部署、再宣傳,確保不再發生焚燒現象。二是縣、鄉、村干部要嚴格落實禁燒包聯制度,列出干部包聯清單,進村駐點,全天值守,嚴防死守,死看硬守。誰包聯的戶和負責的地塊出了問題,就追究誰的責任。三是進一步加大對市政府《通告》的執行力度,對點火當事人,一經查實,公安部門要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或拘留。四是對出現秸稈著火點的縣(市、區)通報批評,并倒查追究縣、鄉、村三級和包聯干部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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