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景文婷)劉某父母前年過世后留下了位于堯都區體育街的一處院落。因為該院落的繼承權和收益權,劉某兄弟姊妹四人對簿公堂。經審理,堯都區法院先后做出兩次判決,被告劉某不服上訴至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中院又先后兩次以民事裁定書發回重申。當事人仍然不服,又到區人大等部門制造影響,出現上訪苗頭。面對棘手案情,辦案法官首先確立了“以調解為主線,以親情促和諧”的工作思路,分別找到兄妹幾人進行耐心調解,在法官20余次堅持不懈的努力調解下,兄妹幾方當事人終于達成和解協議,對房產妥善進行了分配。2012年8月30日上午,劉某和家人親手將上書“秉公辦案揚正氣、公正調解促和諧”的錦旗,送到了該院民三庭庭長楊振業手中,借此表達對法官妥善化解其家庭矛盾的衷心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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