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逐漸成熟,物流渠道的全面發展,促使電子商務的發展進入到一個新階段,網購市場也由此風生水起。然而,隨著網購人群的快速擴大,網購過程中的消費糾紛愈發突出。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如約而至,網購投訴和維權呼聲又起,商品以次充好、買家被迫好評等現象都有涉及。
“一元寶貝”陷阱多
“加絨打底褲一元秒殺”“一元限時特價人字拖”“韓版創意鑰匙扣一元搶購”……這樣令人心動的促銷廣告往往出現在購物網站的顯眼位置,不少消費者不禁為之心動,拍貨、付款,只等賣家發貨。不承想,等來的卻是一場消費陷阱。
日前,市民郭琳在一家服飾網店看到了這樣的促銷廣告:“一元秒殺韓國星座水鉆手機外殼。”她點開鏈接后發現,這款原價49元的手機殼廣告圖非常漂亮,最令她心動是不僅限時特價,而且限時包郵。“一塊錢買個手機殼,挺便宜。”她心里這樣想著,便趕緊點了購買并付款。
次日,郭琳再次打開該購物網站時發現,該商品的成交量已經達到了近9萬件,而自己的信息欄里仍顯示賣家尚未發貨,于是便催促賣家發貨,對方沒有回復。接下來的時間里,無論她怎樣催促,賣家一直都沒有發貨。兩天后,交易被關閉。“交易關閉以后我才在網上看到,一些賣家就是通過這種低價商品作為噱頭,來套取買家個人信息。”郭琳氣憤地說,“賣家根本就不是賣產品,而是通過這種虛假廣告,不用花一分錢就騙到了好幾萬人的姓名、地址、電話這些信息。”
“假一賠十”是幌子
在購物網站上,不乏“專柜驗證,假一賠十”、“原裝正品,假一罰百”這樣的宣傳字眼,有些店家甚至打出“廠家專供,假一賠命”的廣告來吸引買家的眼球,這便讓消費者產生了“賣家很有誠意,商品應該沒問題”的想法。事實上,部分連“命”都搭上的商品,其實也不過是以次充好。
去年“雙十二”時,家住市區體育南街的張波在網上購買了一件某知名品牌的風衣。然而在他打開風衣時,雖然款式與實體店的相同,但面料質量卻差了好多,他立即上網與賣家聯系,而對方卻冷冷地拋出“拿出證據才賠償”的答復。
為了拿到證據,張波拿著風衣來到我市該品牌實體店,專柜人員告訴他,這件衣服根本就是仿版的。但對于他提出的開具驗貨證明,專柜人員當即拒絕:“我們只接受查驗實體店售出的商品,網購商品只能自己與賣家協商,我們不可能開具這樣的證明。”“本以為買到了物美價廉的衣服,沒想到還是掉進賣家的陷阱了。”張波無奈地搖了搖頭,說,“沒有證據,賣家就不會賠償,只能自認倒霉了。”
拒改差評受騷擾
網上購物結束后,賣家與買家雙方都會給出對方評價。“真的很不錯,穿上很合身,好評!”“顏色很正,東西很喜歡!”“質量好,款式也流行,客服也很熱情,贊一個!”……然而,在這些“看上去很美”的評價背后,有一些則是被網購“潛規則”后的無奈之舉。
元旦前后,在我市一家房地產公司工作的劉文收到了一個快遞包裹,里面裝著他在網上給女朋友選的禮物——摩天輪太陽能臺燈。打開包裝,一個銀色的迷你型摩天輪展現在眼前,不銹鋼材質的“座艙”在架子上輕輕晃動。遺憾的是,10個座艙中,有兩個都是壞的。
眼看女朋友的生日就要到了,劉文只好在商場重新購買了禮物送給她。對于這個臺燈,他給了賣家一個差評。不一會兒,賣家給他打來電話,讓他將差評改為好評,同時提出“改成好評后給你返10元錢”作為“獎勵”,他拒絕了。令他沒想到的是,接下來的幾天時間里,每到凌晨一點左右,他都會接到電話,只要一接通電話,電話那頭就開始破口大罵。
“在購物網站上,差評不是你想給,想給就能給啊。”劉文苦笑著說。
對此,市工商局堯都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網購時一定要從實際需求出發,切勿被促銷廣告所迷惑,盲目購買;購買前應仔細查詢產品企業的資質與賣家的信譽度。此外,不管購買任何商品,消費者一定要保留好有關依據作為維權憑據。
記者 卞志強
責任編輯: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