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親朋好友外出聚餐時,經常會被一些飯店規定的“潛規則”搞懵。
遭遇最低消費
日前,冉先生在市區一家飯店的單間宴請幾位同事吃飯。點完菜后,服務人員提醒他們一共消費了340元,不足飯店380元的單間最低消費標準。礙于面子的冉先生只得又點了兩道菜。如今提起那次遭遇,冉先生仍是一肚子氣。
在記者調查中發現,除了酒店外,一些西餐廳、咖啡廳、休閑吧等休閑場所,也均設有最低消費和包間費。同樣遭遇過最低消費的殷先生提起過年期間和朋友的聚會時,也是滿腹牢騷。
殷先生說,逢年過節時,一家人總要聚在一起吃個飯。為了給老人一個好的就餐環境,也為了方便照看孩子,通常都會找個包間。“一家人在一起主要是圖個實惠,不會講究排場,可是有些酒店的‘最低消費’定得太高,好多次都達不到飯店所規定的標準。”而據市民王勇反映,他在位于福利巷的一家火鍋店吃飯時,店方稱要按人頭收費,因此3歲的女兒也被要求全額消費。王勇有些不解:孩子的飯量明顯比大人小,怎么能按照人頭來計算最低消費呢?”
飯店紙巾收費
“為什么在大廳吃飯就能使用免費的筷子,而在包間吃飯就必須使用收費的筷子?”近日,市民李云向記者反映了她在飯店就餐時遇到的一件“窩心事”。
她和朋友在市區向陽路一家飯店就餐后結賬時,被告知餐巾紙要收費。李云說,他們在就餐過程中向服務員要餐巾紙時,被告知餐桌上有。豈料,結賬時賬單上竟然多了兩元的餐巾紙消費。李云疑惑道:怎么餐巾紙還另外收錢?你們怎么不提前告訴我們?”對此服務員并沒有作答。礙于所付金額不多,李云便離開了該飯店,她認為該飯店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
謝絕自帶酒水
除此之外,謝絕自帶酒水”的字樣也時常被張貼在飯店的玻璃上或墻壁上。而一些提供酒水的場所,又因為所供酒水的價格高出市場價很多,從而讓顧客有種被“宰”的感覺。
原先生是個生意人,因工作關系,洽談生意時他經常會陪客戶去一些中高檔酒店吃飯,而酒店虛高的酒水價格會讓他驚訝不已。“每次去飯店吃飯,酒水會占總消費的一半,有時比整桌菜的價格還要高。”原先生表示,在一些大中型飯店吃飯,菜價還能接受,就是酒水價格太高,一瓶白酒在超市賣七八元錢,到了飯店基本都會漲價到十幾元。”采訪中,絕大多數消費者表示,不愿在飯店點酒水,就是因為其價格太高。一些消費者表示,酒水價格稍有浮動還能接受,一下漲好幾倍,怎么吃得消?那么,為何酒水一進餐館、酒店,價格就那么高呢?某品牌酒供貨商告訴記者,為了能將自己代理的酒打入餐館酒店,必須交納一些“進店費”,還要給服務員支付酒水銷售提成,這樣酒水進店的時候就會稍提點價。
此外,一位酒店經理坦言:我們酒店給顧客提供的酒水都是通過國家安全質量標準的,而顧客自帶的酒水我們不清楚是否通過檢驗,如果發生食物中毒或意外傷害,誰來負責?到時候會說不清楚,我們這也是對消費者負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同時也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餐飲單位設置最低消費,實際上是一種以不公平的格式條款來強制交易的行為,屬于不公平條款,涉嫌侵害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記者 成華 亢亞莉
責任編輯:高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