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成華)臨汾的經營戶們注意啦!今年4月1日起,《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怎樣才是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一旦列入“黑名單”,企業又將受到哪些懲戒?
臨汾市工商局堯都分局企業監管科負責人介紹,根據4月1日施行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的;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變更或者注銷登記,被撤銷登記的;組織策劃傳銷的,或者因為傳銷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
“同時,廣大經營戶必須注意,出現以下情形的,依然將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主要表現為:因直銷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因不正當競爭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造成人身傷害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該負責人說,此外,因發布虛假廣告兩年內受到三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者發布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虛假廣告,造成人身傷害的或者其他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因商標侵權行為5年內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被決定停止受理商標代理業務的等等,都將會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那么,一旦上了“黑名單”,企業將會受到怎樣的懲戒呢?據介紹,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將列為重點監督管理對象,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同時,還將不予通過“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報資格審核。也不予授予相關榮譽稱號。
“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信息還將記錄在該企業的公示信息中,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統一公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將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實施聯合懲戒。”在此,工商部門提醒廣大經營戶注意,如果自己的企業已被列入異常名錄的,請盡快到當地工商部門申請移出異常名錄,以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記者 成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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