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日前,山西焦化修訂完善了特殊作業安全規程及安全管理標準,查缺補漏,以完善的制度確保各項作業安全順利。
山西焦化是一家集煤炭洗選、煉焦生產、煤焦油及粗苯加工、甲醇生產、電子科技、化工設計、建筑安裝、物流貿易、物業服務等為一體的煤炭綜合利用企業,屬典型的化工企業。此次下發的《關于完善特殊作業安全規程及安全管理標準相關內容的通知》,對特殊作業中的《動火作業安全規程》《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程》《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補充完善,對動火作業、特殊動火作業的安全防火基本要求進行了修訂,對動火安全作業證安全措施進行了修訂,增加了高空動火作業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修訂了《動火作業安全規程》中相關條款:特殊動火作業安全防火要求,動火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至少1人佩戴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進行監測,但其只作為參考數據,必要時要采用有效實時在線檢測。動火安全作業證安全措施規定,使用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或其他類似手段進行分析時,只作為參考數據,并應經標準氣體樣品標定合格,必要時要采用有效實時在線檢測。
修訂了《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程》中相關條款:遵守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體防護用品。應佩戴經鑒定合格的便攜式可燃氣體檢測儀,若有必要時,也需佩戴經鑒定合格的便攜式有毒氣體報警儀,但只作為參考數據。若報警儀發生報警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待分析確認合格后再進行作業。作業中應定時監測,至少每2小時監測一次,如監測分析結果有明顯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作業中斷超過60分鐘應重新進行監測分析,對可能釋放有害物質的受限空間,應連續監測。情況異常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對現場進行處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修訂了《倉庫罐區安全管理規定》中相關條款:依據《油氣罐區防火防爆十條規定》監督管理,對儲罐區管理,各種承壓儲罐符合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壓力容器的規定,其液面計、壓力計、溫度計、呼吸閥、阻火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應完整好用;易燃、可燃液體的儲罐和管線的絕熱材料、裝卸棧臺、安全梯和管架等,均應用非燃燒材料建造;閃點低于28℃、沸點低于85℃的易燃液體儲罐,無絕熱措施時,應設冷水噴淋設施,以達到夏季降溫的目的,設施的電氣開關宜設置在遠離防火(護)堤處,不準將電氣開關設在防火(護)堤內;電纜穿過防火護堤時,洞口應用不燃材料填實,電纜宜采用跨越防火(護)堤方式鋪設;罐區防火(護)堤的排水管應相應設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設置切斷閥,或在不排水時用土堵死出口;罐區內原則上不允許動火,必須動火時按特殊動火辦理。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米內不得排放各類可燃氣體;距動火點15米內不得排放各類可燃液體;在動火點10米范圍內及動火點下方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或噴漆等作業。
山西焦化要求,對重大危險源的動火作業管理,包括油庫、槽罐區和氣柜實施不動火作業管理,根據工作需要如果必須要實施動火作業,要想辦法進行特別處理,把誘發隱患降低到最低點。對動火作業和受限空間作業要采用有效實時在線檢測。(白文蓮)
責任編輯:實習生衛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