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的機動車輛和駕駛人數也在逐年增加,交通事故處理工作不僅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一項重要業務,也是關乎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社會關注度極高。
“民有所呼,我有所應;民有所盼,我有所為”。近年來,市交警部門深入調查研究,不斷創新思路,推出了人民調解制度、簡易程序處理辦法、建設快處快賠中心、開展快捷審判方式等舉措,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由長期嚴峻趨向穩定轉好,交通事故持續下降,社會環境更加文明、和諧、穩定。
2017年至今,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處理涉及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246起,同比減少115起、下降31.86%;死亡83人,同比減少15人、下降15.31%;受傷266人,同比減少124人、下降31.79%;直接財產損失420230元,同比減少224121元、下降34.78%。
人民調解員“上崗”,有效分擔了調解工作壓力
近年來,市交警支隊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員在調解交通事故中的“潤滑劑”“減壓閥”作用,有力避免了當事人矛盾的激化和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早在2011年,市交警支隊便立足工作實際,充分進行調研,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組”,并聯合市司法局、市保險行業協會聯合先后下發《關于成立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指導組的通知》《關于在全市推行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工作的通知》《關于在全市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實施意見》,之后,全市各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交調委”)相繼成立開展工作。
目前,全市共設立“交調委”18個,聘請人民調解員177名。人民調解員的“上崗”,為交通事故調解注入了新的社會力量,有效分擔了事故民警調解工作的壓力。今年以來,全市共受理調解案件3820起、成功調解3749起,調解成功率98.14%;其中:全市各縣(市、區)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委會共受理調解案件719起,成功調解648起,調解成功率90.13%;但僅占全部受理調解案件總數的18.82%,其余3101起均由交警行政調解解決。其中:市區道路交通事故糾紛人民調委會共受理案件170起、成功調解170起。人民調解制度的建立,為構建文明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做出了重要貢獻。
簡易程序處理事故,有效緩解了道路交通擁堵
近年來,小刮擦、小事故導致事故雙方大打出手,并造成道路交通大擁堵的情況并不鮮見。為此,市交警部門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制定并下發《市區內簡易程序事故下放路面執勤民警處理辦法(試行)》。將市區內在勤務時間段內(早7時至晚7時)僅造成人員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事故,交由就近路面執勤民警適用簡易程序進行處理。
自2015年2月9日改革以來,路面執勤民警處理簡易程序事故5016起,市區交通擁堵的狀況得到明顯改善,受到人民群眾的普遍好評。
為在全市范圍內推行財損事故交由路面民警處理此項工作,市交警支隊還下發了《關于推進和規范財損交通事故交由路面執勤民警處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并陸續對支隊機關和各直屬大隊以及襄汾、蒲縣、侯馬市、堯都區交警大隊符合條件的242名正式民警進行簡易程序處理交通事故資格培訓考試,從而,不斷提高民警的實戰能力和業務水平。
快處快賠中心建設,極大方便了交通事故當事人
為加快財損交通事故處理進程,市交警支隊克服重重困難,不斷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中心建設。制定實施了《臨汾市區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賠實施辦法(試行)》,建立了臨汾市區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賠服務中心。
今年以來,共受理案件810起。侯馬市、蒲縣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中心也建成并運行,分別受理案件67起、53起。三個快處快賠中心的建立和運行,大大方便了交通事故當事人,有效緩解了城市交通堵塞的壓力。目前,全市交警系統正在全面推廣應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聯網在線快速處理系統。
與人民法院攜手,建立快捷便利的審判方式
“關口”前移,與人民法院攜手,建立快捷便利的審判方式也是市交警支隊的創新之舉。
近年來,市交警支隊要求各交警大隊主動與當地人民法院取得聯系,在交通事故處理場所建立交通事故受案點或交通事故法庭。對難以解決的交通事故糾紛,積極引導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通過司法途徑予以解決。如,安澤交警大隊主動與安澤人民法院聯系,建立工作機制,法官先期介入交通事故調解,簡化受理程序,摸索建立快捷便利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民事案件審判方式。
記者 陳華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