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5月份,消費者趙女士向有關部門反映,4月份她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臺低中頻眼部治療儀,在使用過程中,內裝電池在掉落中發生了爆裂,電池內的堿性液體飛入了眼中,造成眼部一定程度的損傷。隨即,在與該商家協商賠償治療期間的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等未達成協議后,趙女士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尋求解決的辦法。
根據《消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同時,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第四十二條規定: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據以上關于經營者提供商品造成消費者傷害的賠償條款,經過有關部門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
由商家賠償消費者在治療期間的醫療費、交通費和誤工費等損失1300元。消費者對此結果表示滿意。
在此,有關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產品時,要選擇正規、大型的商場選購,并妥善保存好相關收據和發票等憑證。此外,在使用商品過程中,一定要認真閱讀商品使用說明書,為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提供一道堅固的屏障。
記者成華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