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張甜甜)1月19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十大隊的民警在南辛店收費站開展交通違法集中行動時,發現一輛嶄新的長安小型普通客車緩緩駛來,由于該車沒有懸掛機動車號牌也無臨時號牌,民警將其攔下來進行檢查。
經查,民警發現該車無發票無保險無號牌,可以說是直接“裸奔”就上了高速。
甚至駕駛員周某也未攜帶駕駛證和身份證,民警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了解,周某是臨汾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服務人員,這次是去運城調車,為了節省運費,他鋌而走險,在車輛沒有任何手續和保險的情況下直接開車上了路,最后被交警查獲。民警表示,周某做出這些非法行為完全是因為心存僥幸,缺少法律常識,可以說是無知無畏。未按規定懸掛有效號牌將面臨罰2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未購買交強險上路的,將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車輛至依照規定投保后,并處依照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的保險費的兩倍罰款。
交警提示:購買新車后切記及時完善臨時號牌和購買交強險再上路,不要抱有僥幸心理,一旦被查實將面臨嚴重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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