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為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信用信息公開和共享,依法依規運用信用激勵和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市場主體依法誠信經營,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營造誠信社會環境,日前,臨汾市人民政府出臺了《建立完善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規定要建立完善信用紅黑名單制度。
《方案》要求,有關部門在履行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職責過程中,應當推行誠信典型“紅名單”制度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制度,依法依規規范紅黑名單產生和發布行為,建立健全退出機制,對守信實施激勵,對失信實施重點監管并依法公開曝光。《方案》還提到,要依托市 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全市統一的守信“紅名單”和失信“黑名單”信息系統,推進各行業、各領域紅黑名單信息共享,并通過“信用臨汾”網站向社會依法提供查詢服務。
同時,在保證獨立、公正、客觀的前提下,鼓勵有關群眾團體、金融機構、征信機構、評級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等積極參與紅黑名單信息共享和應用,將產生的“紅名單”和“黑名單”信息提供給政府有關部門參考使用,對納入“黑名單”系統的失信主體實施市場性、行業性、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在有關領域合作備忘錄基礎上,有關部門要梳理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明確的聯合激勵和懲戒事項,建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強制性措施,即依法必須聯合執行的激勵和懲戒措施;另一類是推薦性措施,即由參與各方推薦的,符合褒揚誠信、懲戒失信政策導向,各縣(市、區)、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措施。
記者 韓曉芳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