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李媛)2018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決勝之年,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黨組分別就“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進行了具體的攻堅部署。經過一年多努力,全市兩級法院在黨委領導,人大監督和社會各界支持下,構建完善了綜合治理執行難大格局。全市廣大執行干警上下同心,齊心協力,較好地完成了“基本解決執行難”各項工作任務。全市兩級法院共收各類執行案件15621件(新收14899件,舊存722件),執結案件14772件,執行到位金額18.23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7.93%和65.73%,結案率為94.57%。按照最高院“三個90%和一個80%”的目標,全市兩級法院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實際執結率96.04%,2018年終本案件合格率99.87%,信訪案件辦結率95.83%,三年整體執結率95.03%,“3+1”核心指標已基本達標,全市法院綜合質效排名名列前茅,其中,鄉寧、大寧、蒲縣三個法院的主要質效指標位列全省前十。
會議還對2019年全市兩級法院執行工作,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是統籌謀劃,以執行指揮中心為依托,構建全市執行工作“一盤棋”大格局。執行指揮中心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對執行工作實現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的基本依托,已成為執行工作的“中樞”地位,最高院明確要求各級法院要注重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實體化運行,但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指揮中心建而不用,或使用不充分;二是執行案件流程節點不夠規范,辦案人員不嚴格遵守辦案期限和時間節點,存在拖延消極辦案問題;三是指揮中心對節點操作監督不到位,督辦事項超期嚴重等等。對于這些問題,我們要嚴抓管理,采取有力措施:一要抓好執行指揮中心管理。執行指揮管理平臺和案件流程節點管理平臺,絕不僅僅是遠程指揮、視頻會商、上傳下達等幾項簡單的工作,執行指揮平臺包括執行督辦、執行質效、網絡拍賣、申訴信訪等26項管理模塊,目前已開發21項。以執行督辦事項為例,2019年,我市共有督辦事項60件,從辦理情況看,各院僅是接收了督辦事項,對于事項的辦理無人負責辦理,造成嚴重超期。對此,各院要引起重視,要形成一套完整的模塊化管理方式,做到模塊專人管理,時間嚴格把控;二要深化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的應用。執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統從執行立案、執行查控、結案審批等都有嚴格的期限規定。對于流程系統,各院要壓實責任,分管院長要隨時進行監控、督促,局長要抓好節點管控,要做到節點錄入不漏項、不超期。2019年,中級人民法院將重點加強對全市法院指揮平臺和流程系統進行常態化監管,定期通報執行質效,切實將兩大平臺系統從“建起來”向“用起來”到“管理好”的轉變;三要完善“一案一賬號”制度。“一案一賬號”系統的開發建設,彌補了原有執行款賬戶功能不全、款項與案件不能一一對應的弊端,有效避免了執行案款的積壓、沉淀。為盡快使用該系統,各院要在正式啟用“一案一賬號”系統之前,對舊賬戶的全部案款先排查清理,待轉入到新的“一案一賬號”暫存戶后,逐一分解認領到每一個執行案件中,以實現每個案件案款清晰。
二是以點帶面,以執行專項活動為切入點,全面清理執行積案。解決執行難問題首先就要敢于啃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處理難度大的“硬骨頭”案件。2018年以來,全市兩級法院圍繞“3+1”核心指標、反規避打擊“老賴”等方面,上下配合,開展了各類執行專項活動,為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贏得了時間,積累了經驗。前段時間,全市兩級法院開展了2019年元旦春節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各基層法院積極主動,多措并舉,共執結涉民生案件176件,執結到位金額703.95萬元,司法拘留12人,拘傳29人,其中汾西縣、大寧縣、霍州市執結率在80%以上,取得了新年“開門紅”。為繼續保持打擊“老賴”的高壓態勢,逐步清理積案。2019年,該院將準備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年的“春、夏、秋、冬” 四季集中執行專項活動,重點對涉民生、涉黨政機關、涉企業、涉金融等重點領域的未結案件進行“拉網式”排查,以徹底摸清底數,逐步清理一批久拖未結案件。同時,針對逃避執行、抗拒執行、規避執行等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的違法犯罪行為,要采取“拘留一批、移送一批、罰款一批、宣判一批”的執行措施,用好用活“公訴+自訴”組合拳,嚴厲打擊拒執行為。2019年,該院將認真落實《關于服務保障優化民營企業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把保障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作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涉黨政機關案件的辦理。
三是著眼源頭,以防范治理為根本,秉持情與法化解涉執信訪案件。當前,我市法院被最高院掛網督辦未辦結信訪案件有3件,省高院督辦案件有4件,對掛網督辦的案件各基層法院要引起重視,突出做好信訪案件的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堅持把維護社會穩定作為當前首要的政治任務,遇到重大信訪問題,要主動向黨委、人大多匯報、多請示,要與政府機構多交換意見,加強溝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加強兩級法院協同互信,共同做好涉執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重視開展司法救助工作,對被執行人確無履行能力,申請執行人極度貧困,且易導致社會不安定人身損害賠償、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等案件要及時予以救助。2018年,霍州法院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支持,多方籌措資金,對19名當事人給予司法救助,救助金額達37萬元,解決了一批困難群眾的生產生活問題,促進了涉執信訪案件的化解,有效地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四是大膽實踐,以創新理念為引領,積極探索執行工作新舉措。一段時期以來,全市兩級法院緊緊抓住執行難癥結所在,內外發力、多措并舉,進行了一系列探索創新。會上,三個基層法院從人員設置、案卷歸檔、執行管理等方面作了經驗介紹,各具特色,值得大家借鑒學習。2018年5月,我市首次在全省推出“執行+保險”新模式,利用保險的杠桿效應服務執行工作,降低了申請執行人的經濟負擔和執行風險,但是從推出至今,全市僅有鄉寧法院通過該平臺開展懸賞,使用效果不明顯,還要繼續“升溫”、狠下功夫:要健全完善懸賞制度,聚焦懸賞保費額度、獎金發放程序等具體細節,讓執行懸賞保險接地氣;要加強宣講引導,通過微信傳播、鬧市區LED播放、城區及鄉鎮廣泛張貼等方式,讓執行懸賞深入人心。強制審計作為調查手段的補充,不僅為發現被執行人的財產或者財產線索提供了可能,而且為執行程序的進一步推進提供可靠的依據。
2019年,中級人民法院將結合制定的《執行案件繁簡分流工作機制及財產處置流程規則》,探索強制審計處理的基本路徑和社會效果,各基層法院要在借鑒中院經驗的同時,自行積極探索、大膽創新,拿出解決問題的實招和辦法,努力形成可借鑒、可推廣的創新經驗。
責任編輯: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