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購買的三年期保險產品,到期后才發現合約是五年期;銷售人員講解合約條款時避重就輕,刻意模糊細節;三年時間已到,卻只能繼續投入……近日,市民郭女士就遇到這樣一件煩心事。
三年前,一個做保險銷售的朋友向郭女士推銷一款分紅保險產品。郭女士經過了解后決定購買。
“這個保險有三年期和五年期,當時我非常明確地告知,我要買三年期。對方也是一再保證沒問題?!惫空f,結果前段時間接到保險公司通知讓繼續交錢,這才知道是五年期的產品。
她回想當初購買時的細節才發現端倪:“當時,賣保險的朋友拿出厚厚一摞子條款,也講解了許多,結果是避重就輕,讓我看了很多條款,卻刻意忽略了時間期限這方面內容。”
由于雙方熟識,郭女士礙于情面不再繼續追究,但對這種帶有蒙蔽性質的銷售手法卻不愿縱容。她呼吁保險行業要加強管理、從業人員要高度自律,切莫為了蠅頭小利而丟棄個人誠信。
記者 柴云祥
責任編輯:暢任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