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有、發展迅速,但無論是傳統觀念的偏見,還是政策法規的管理,都暴露出種種滯后和不適應。
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全文公布了《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以便進一步研究、修改后報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細讀征求意見稿,其中的指導思想、具體措施值得關注。
轉觀念的思路清晰。征求意見稿與暫行了22年并至今仍在實行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相比,一個最明顯的區別是名稱中刪去了“管理”一詞。沒有“管理”不等于不要管理,而是折射出把管理轉變為服務,轉變為切實為個體戶創造更好的創業、發展的環境。這種管理觀念和思維上的變化,反映出執政為民的理念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目標正在成為職能部門的指導思想和具體工作方法。
推一把的意圖明顯。改革開放以來,個體戶從無到有,從不入流、受排擠到成長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做出了不容忽視的貢獻。但由于受缺少社會保障政策支撐、金融服務支持等眾多不利因素的影響,近年來個體戶整體發展態勢不容樂觀。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從1999年至2005年底,我國個體戶從3160萬戶減少到2464萬戶,降幅達22%;從業人員數從6241萬人減少到4900萬人,降幅達21.5%。雖然自2007年開始,全國個體戶數量上止跌回升,但諸如持續發展的基礎不牢、管理限制仍需進一步松綁、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等問題依然存在。征求意見稿的第一、第五條明確規定,“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和工商戶健康發展,為今后個體經濟的發展確定了基調,意義重大。這將為營造更加有利于個體戶發展的現實條件和輿論氛圍奠定堅實基礎。
幫一把的措施具體。征求意見稿規定個體戶可以不提供“經營場所”證明,降低了當一名個體戶的“門檻”,意味著流動攤販也可以合法化。這項以人為本的人性化規定,將會讓那些租不起店面、游走在城市街巷的小商小販盼來合法經營的曙光。其他如“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要求個體工商戶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并繳納會費”等規定,也都體現了切實維護個體戶合法權益的要求,幫扶的措施實實在在,針對性很強。
保民生才能保穩定。只有就業充分,社會才能和諧穩定。個體經濟作為解決就業難題、鼓勵個人創業的重要途徑,其保持經濟活力、新增就業崗位、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不可替代。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關鍵時期,如何更好地維護個體戶的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個體經濟發展,不僅具有現實的經濟意義,而且具有長遠的政治、社會意義。讓“管理條例”升級為“服務條例”,夯實個體經濟發展的制度基礎,必將帶動個體經濟新一輪大發展、大繁榮的高潮。(王甘武)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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