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王小庚)為進一步鞏固提升我市市區空氣環境質量,營造良好人居環境和生活環境,切實解決影響環境質量的突出問題,從今年9月20日起至明年3月15日,市政府決定重點對城市規劃區東起108國道,西至劉村,南起堯廟,北至屯里的155平方公里區域內的煤炭銷售、運輸、儲存和使用開展規范整頓。
記者了解到,此次整治任務主要是對煤炭供應點進行整體規劃,在城郊建設1—3個優質煤供應點,統一布局街道社區服務網點,統一煤炭質量,統一煤炭價格,統一供應方式,建立銷售網絡,進行標準化管理;對非法無證和不合格煤炭銷售點進行取締,對手續完善的煤炭銷售點進行規范管理;對供應市區各煤炭銷售點煤質進行不定期檢測,禁止銷售燃用硫分超過1%的煤炭;對進入市區的煤炭營運車輛進行檢查,禁止未采取密閉措施的運煤車輛進入市區;對營業性爐灶原有的燃煤堆放場進行全面清理,嚴禁將不合格煤炭轉賣給市區居民;對工業企業儲煤場以及居民住戶煤炭堆放場進行整治,做到覆蓋封閉無裸露。
在至關重要的保障措施環節,堯都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認真組織調查摸底,準確掌握售煤點的數量、性質,居民住戶煤炭來源、煤質,研究把握煤炭運輸、儲存、銷售和使用各環節的特點規律,做到底數清楚、有的放矢、對癥下藥。
堯都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實施網格化監管,根據相關職能部門責任區域及法定監管職責,堅持依法行政,充分依靠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以及各村(社區),將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整治環節劃分到網格單元,涉及整改、取締、清理、關停任務的,要明確完成任務時限,實現點位有人盯、污染有人管、責任有人負。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采取措施,聯合執法。煤炭部門要加大對煤炭銷售的檢查力度,從源頭上保障煤炭質量。交警部門要在市區主要交通路口設置檢查站,嚴格控制未采取密閉措施煙煤運輸車輛進入市區。環保部門對煤炭銷售點環保設施和環保措施以及工業企業儲煤場密閉覆蓋措施實施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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