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山西焦化下發《關于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的通知》,決定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活動,以常態化檢查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平穩有序。
山西焦化安全生產大排查涉及排查危化品重大危險源管理、危險化工工藝管理、危化品儲存運輸管理、焦化焦爐煙氣脫硫脫硝系統管理、化產回收多塔串聯式VOCs治理系統管理、特殊作業管理、環境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放射源安全管理、環境應急管理、環境隱患排查整治、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及污染物達標排放、公共事業系統等14個方面內容。
大排查活動分為三個階段開展,第一階段——各二級單位于2020年12月11日前完成自查自改,山西焦化各專業督導檢查組于12月15日前全面檢查。第二階段——2021年春節前,各專業督導檢查組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開展專項安全檢查。第三階段——2021年春節后,公司各專業督導檢查組對各二級生產廠、保障單位及公共事業發展公司全面展開安全大排查。
山西焦化要求各二級單位每月組織全面自查自改,公司每季度全面檢查。各生產廠、保障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大排查實施方案,以檢查表形式對所有單位、所有區域、所有設備、所有設施、所有系統進行全覆蓋、拉網式全面檢查。按照“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把檢查質量,各二級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檢查指導車間自查自改工作,幫助落實整改措施。各專業督導檢查組制定專業檢查表,統籌協調推進安全大排查活動、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三零”單位創建。各部門、各單位要將排查發現的突出問題、共性問題、深層次問題納入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并動態更新,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實,解決突出問題,消除隱患根源。
為確保大排查工作扎實深入,發現并消除隱患,山西焦化將進一步加大檢查考核力度,對專業督導檢查組在安全大排查中發現二級單位自查不認真、走過場、自查報告失實的,將責成其重新開展自查。對二級單位自查、專業督導檢查后短期內發生事故的,嚴肅追究檢查人員責任,未自查出的隱患問題,由上級部門查出的,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白文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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