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1月9日,省生態環境廳汾渭平原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監察辦公室組織召開臨汾市、運城市生態環境系統交叉執法檢查動員會,安排部署兩市生態環境交叉執法相關工作。我市生態環境局、運城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以及交叉執法檢查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此次交叉執法檢查從1月9日開始至2月28日結束,由我市生態環境局、運城市生態環境局各安排執法人員15名,分別成立交叉執法檢查組進行異地執法。檢查對象為兩市環境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縣(市、區);檢查范疇為生態環境部門行政執法范疇內的各類涉氣排污單位,以及排污許可證載明的重點排污單位;檢查內容為排污單位遵守大氣污染防治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檢查重點是查處不落實“秋冬防”和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管控措施、污染防治設施未安裝或未按要求安裝、污染防治設施不運行或運行不正常、超標或超總量排污、偷排直排、無組織排放管控不到位等涉氣違法違規行為。
兩市生態環境系統執法人員紛紛表示,他們將深刻領會本次行動的重要意義,樹牢“一盤棋”思想,通過交叉執法檢查,指導和幫扶屬地解決突出問題、補齊工作短板、提升治理水平、改善環境質量。同時,主動向同行學習,達到互相交流取長補短的目的,共同推動兩市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規范化水平持續提升。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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