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國家發改委發布通知,廢止《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食鹽專營仍未向社會資本放開,食鹽專賣2500年的歷史未終結。一粒鹽微不足道,卻是老百姓生活不可或缺的。微小的鹽后面有著怎樣的大文章?
對于國家放開對食鹽的壟斷,由市場運作,市民對此持什么態度?為此,5月17日,記者在五一路一大型超市隨機采訪了幾位正在選購食鹽的市民。
家住鐘樓小區的章女士向記者說道:不管是通過什么渠道生產,我們普通老百姓都離不開食用鹽,不管價格高低,都得買。所以對我來說,只是可選擇的種類多了些,包裝變了,其他也沒有什么特別變化。”
而同樣的問題,對于在國家機關工作的市民劉先生來說,則顯得不是那么輕松。劉先生向記者訴說了他的隱憂:食鹽跟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一旦放開了市場,價格有可能會低一些,但是市場上魚龍混雜,保不齊就有不合格的商品流入,表面看來是搞活了市場,其實是對我們的‘眼力’提出了要求,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落入‘陷阱’,簡直是‘步步驚心’啊。”《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被廢止,不少人都認為這是打破鹽業市場壟斷的跡象。對此,我市鹽業市場的主管部門又是如何看的呢?
“該辦法的廢止,對全省、全市目前鹽業管理現狀不會帶來任何影響。”山西省鹽務局臨汾鹽務分局局長郝魯晉說,2008年以后,國家發改委就不再是鹽業的主管部門,而是轉交由工信部主管;換句話說,這項辦法的廢止不具效力。
郝魯晉說,2013年12月,國務院對《食鹽專營辦法》作出修改,將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的審批權下放至省級。目前,管理我省鹽業的條例和辦法首先是由國務院頒發的《鹽業管理條例》、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其次,是省鹽務管理局出臺的一些條例等監管全省鹽業市場的開發生產和運輸銷售等,現在這些條例和辦法依然正常執行。取消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不等于取消食鹽專營,發改委廢止的是其已經不操作的三證辦理程序《食鹽專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章,不是代表國務院廢止食鹽專營制度的《食鹽專營辦法》行政法規。 記者 郝海軍 亢亞莉 實習生 王俊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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