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生產日期為2008年的啤酒瓶。記者 張蘊強 攝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蘊強)“啤酒瓶到底有沒有使用年限,國家不是規定只能用兩年嗎?為啥現在很多2008年、2009年生產的啤酒瓶還在使用?”6月23日,我市市民王先生向本報反映,他在和朋友聚會喝酒時,發現一啤酒瓶生產日期竟為2008年。
6月24日,記者先后對我市多家超市、飯店進行了走訪,在多數超市、飯店都能見到超期服役的啤酒瓶,其中不乏青島、雪花等知名品牌的啤酒。在我市花果街上某大型超市的啤酒銷售專區前,記者隨手拿起一瓶雪花牌的玻璃瓶啤酒,該酒瓶瓶底印有啤酒瓶生產日期為2008年,根據國家建議,這個啤酒瓶的壽命應該在2010年就終止了。針對這種現象,記者詢問了該超市一名啤酒導購員。
“你知道啤酒瓶有使用壽命嗎?”記者問。該導購員表示,她只知道啤酒有180天的保質期,并不清楚啤酒瓶還有使用壽命。
隨后,記者又對居民區周邊的小超市、飯店進行了暗訪,都發現了超期服役的啤酒瓶。不過一些價位較高的啤酒大多使用的是近兩年的酒瓶,而價位在兩元左右的啤酒使用的瓶子就參差不齊。
據了解,我國《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中建議啤酒瓶的使用年限為兩年。針對市場上存在這么多超期服役啤酒瓶的現象,記者撥打了12315市消協熱線。該工作人員表示,國家出臺的《啤酒瓶GB-4544-1996強制性標準》中,只是建議啤酒瓶的使用年限為兩年,不是強制性標準,一些廠家出于生產成本等方面的考慮,往往讓啤酒瓶超期服役。“啤酒瓶使用年限超過兩年,瓶子的抗壓性能會大大降低,在夏季高溫及強烈震動下很容易爆炸。建議消費者購買啤酒時看清楚啤酒瓶的生產日期,如果啤酒瓶超過使用期限,建議不要購買?!痹摴ぷ魅藛T說。
責任編輯:李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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