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成華 李靜 實習生 陳亞楠)近日,六歲男童被激光筆照傷眼睛一事,引起了家長的廣泛關注。記者走訪了市區多所中小學校附近的學生用品店發現,這些危險的玩具隨處可見,孩子們很容易買到。
4月17日下午,記者走訪貢院路、財神樓南街、科委巷等地時發現,一些小學門口的文具店內都有激光筆的身影,從5元到20元不等。有的外觀像小型驗鈔機,有的像普通鋼筆,有的造型如同手電。按下開關后,筆的前端便會射出帶有顏色的光線,投射到哪里,哪里便有了一道光線與一個亮點。
由于激光筆的價格相對較低,一些小學生看著稀奇,就買來當玩具,或拴在鑰匙扣上,或掛在書包上。記者問及幾位小學生是否了解激光筆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時,孩子們普遍回答“不知道”,并把激光筆當作玩具看,對其危害性了解甚少。“學校門口賣得都是小功率的激光筆,也稱紅外線筆,危害性不大。”五一西路某學生用品店老板孫先生表示,大功率的激光筆能點燃易燃物,危害性較大。文具店里一般都不敢賣這種大功率的激光筆,就怕學生買回去后胡玩出了事。”記者在網頁搜索欄輸入“激光筆”后,“兒童將激光筆當玩具導致眼睛受傷”的案例比比皆是。早在2014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激光筆、兒童激光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和消費提示》,提到兒童不宜購買激光筆作為玩具使用,消費者使用激光筆時應避免照射人體眼睛、皮膚以及衣服等地方。
隨后,記者咨詢了臨汾同仁眼科醫院的一名醫師。“使用激光筆時,不要讓激光光束直接照射眼睛。尤其是大功率激光筆,一定不能讓孩子玩,以免給孩子的眼部帶來不必要的傷害。孩子的眼睛被激光筆照射后,一旦出現不適應立即就醫。”該醫師表示,激光筆是一種工具,而不是玩具,成年人在操作激光筆時,也應遵照操作說明進行,避免直射自己以及他人眼睛。同時,他建議商家在售賣激光筆時,應對其功率與用途進行區分,并規定售賣對象。
責任編輯:王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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