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百姓解民憂
——記襄汾縣南賈司法所所長魯樹科
臨汾新聞網訊 日月如梭、光陰似箭,彈指一揮間,不知不覺襄汾縣南賈司法所所長魯樹科從事司法行政工作已經28年了。在扎根基層的24年中,他把滿腔熱情投入到司法行政工作中,在平凡的崗位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績。多年來,他共接待群眾來訪1.5萬余人次,免費解答群眾法律咨詢3萬余人次,代寫法律文書6000余份,為貧困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400余件,參與處理信訪案件100余起,為當事人追回贍養費、撫養費、勞動報酬、工傷賠償金、交通事故賠償款等共計500余萬元。
2012年10月,南賈鎮黨委指派魯樹科調解一起大張村村民馬全生上訪案件,因土地糾紛,馬全生十幾年來一直到鎮、縣、市等相關部門進行上訪,上級領導都做了相關批示,但由于案情復雜、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又需資金,馬全生反映的土地問題一直未能得到解決。接到調解任務后,魯樹科對此案進行了認真分析和調查,先后多次到涉及此案的胡某等8戶村民家進行調查、走訪,做調解工作,并依據民法通則、物權法向他們講解了相關的法律規定,使他們認識到耕種他人的土地無事實和法律依據屬于侵權,作為土地的主人馬全生有權要求他們停止侵害,將不屬于自己的土地退給土地的主人。經過一個多月調解工作,最終胡某等8戶村民陸續同馬全生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各方當事人握手言和,一起上訪十多年的土地糾紛案在他辛勤努力、耐心細致的調解下,終于得到了圓滿解決。
扶弱濟困、情系百姓,為群眾提供優質的法律援助,始終是裝在魯樹科心中的大事。作為司法工作者,他勇于承擔,義正辭嚴,一直站在弱勢群體維權的最前線。2008年12月6日,南賈鎮未成年人黃偉在被告劉某所經營的飯店干活時,不慎右手被壓面機壓傷,致黃偉達8級傷殘。黃偉家人多次找劉某要求賠償,但劉某拒絕賠償。魯樹科了解到案件后,積極為黃偉辦理了法律援助,親自到工商部門調查取證、并同飯店老板協商賠償事宜,但未能達成協議,于是他為黃偉代寫了起訴書,并為其在法院立了案。開庭時,魯樹科慷慨陳詞、有理有據依法發表了自己的代理意見,最后法庭采納了他的代理意見,判決劉某一次性賠償黃偉醫療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5萬元。
2014年4月,魯樹科在南賈鎮東劉村開展“一村一警”“三比三進三送”活動中,他走訪了村里的每戶群眾,向他們了解村里的基本情況,亟待解決的問題。南賈鎮西牛村的張某將自己在北京的餅子攤位以26000元的價格(包括家電、生活用品等價值15000余元),轉讓給南賈鎮東劉村的郭某小兩口,當時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同。郭某小兩口把轉讓費付給張某后,就開始經營餅子攤。當郭某小兩口經營餅子攤剛一個半月時,由于遇上該地方進行道路拓寬改造,導致郭某小兩口無法繼續經營,給他們造成10000余元的經濟損失。于是郭某小兩口回家后找到張某要求退回部分轉讓費,張某稱退錢沒有道理,雙方為此發生糾紛,郭某楊言,如張某不退錢就要和他拼命。魯樹科得知此情況后,主動通知雙方進行了調解,最后經他耐心細致地做雙方當事人的調解工作,雙方最后達成調解協議:由張某補償郭某小兩口經濟損失2000元,雙方互經調解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雙方握手言和,防止了矛盾激化,維護了社會平安和穩定。
28年來,魯樹科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經歷了許多酸甜苦辣,無法用語言表達,但他對司法行政事業感情卻與日俱增、歷久彌堅。作為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魯樹科深深地知道,這個社會還有許多可能釀成大悲劇的小糾紛等待他去化解,還有許多懸在百姓心中的問題需要他去解答,還有許多弱勢群體渴望他去幫助。
記者 董梟
責任編輯: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