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棟說,只有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才能保證糧食安全、農民增收、社會穩定,才能保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扎實穩步推進。但是,農村稅費改革和取消“兩工”以后,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環境和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兩工”取消后,勞力組織難,農村剩余勞動力外出打工或進入附近工廠,難以組織起青壯年勞力,投身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二是農村稅費改革后,組織群眾自籌資金困難。農產品價格偏低,群眾自投農建積極性不高。三是集體經濟薄弱,鄉村資金投入難。四是國家下達各類涉農資金,條塊分割各自為政,資金整合使用難。五是土地聯產到戶,連片治理難。農村耕地全部在各家各戶手中,不僅造成機械、人力、物力的浪費,而且對于實現農業現代化、連片治理形成阻礙。
面對難題,如何更好地推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促進農民增收,增強農業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趙志棟認為:一是在認識上要有新提高。要扎實抓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加快中小型水利設施建設,擴大農田有效灌溉面積,提高排洪和抗旱能力。結合實際情況對比分析大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的好處與不搞農田基本建設給農業生產帶來的危害性,讓廣大干部群眾真正認識到其重要性、必要性、緊迫性,提高對農建工作的參與意識和認識水平。二是在規劃上要有新轉變。農田 水利基本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農、林、水、土、牧各部門的規劃要與鄉村規劃相結合,要徹底改變過去那種部門規劃單立、項目獨立、各自為戰的做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注重效益”的原則,從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項目的長期性和全面性出發,編制縣級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重點工程規劃。堅持一年接著一年干、一屆接著一屆干。三是在融資上要有新突破。農村稅費改革和“兩工”的取消,集體用于農建的投資減少了,加之農村推行“一事一議”制,傳統的農建工作方式難以推行。所以要充分運用市場經濟規律,創新機制。
四是要把農建工作納入下級黨委、政府年終工作的考核范疇,作為干部選拔任用的參考,用行政的方式督促其重視農建工作、支持農建工作,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成為群眾致富、農業調產、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工作來抓。
趙志棟說,要繼續推行“以工補農”補償機制。要從資源企業稅后利潤中提取部分資金,以縣建立農建基金、支持農建發展,使部分企業積累資金轉移到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繼續推進小型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積累資金滾動發展。要采用“外聘、內請、自組”方式,推行專業隊施工模式。推進農建工作由粗放型向集約化發展,有效確保工程的進度質量效益。同時要按照“誰建誰管誰有誰受益”的原則,大力培育民營水利、村業大戶。通過整合資金,加大對農建工作的扶持力度。政府要積極引導。對農建工程,尤其是規模大、效益好的農建重點工程,從項目安排、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照顧。各部門也要建立廣泛的幫扶責任制,從規劃、技術指導上給農建工作的指導服務力度予以支持,真正形成農建工作政府規劃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全面參與的新格局。(本報記者 閆璟)
來源:臨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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