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任命胡小濛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表決通過《臨汾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
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八次會議
表決任命胡小濛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表決通過《臨汾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
臨汾新聞網訊(記者 張玉萍)4月25日,市四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八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喬建軍,副主任王金珍、張庚博、王國平、馮建寧、張學偉,秘書長及25名委員出席會議。
副市長閆建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苑濤,以及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政府辦公廳有關負責人;向市人大常委會“交賬”的50個單位負責人;市人大常委會各機構副職、辦公室主任;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或副主任;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分上午、下午進行,共舉行了四次全體會議、兩次分組會議、兩次聯組會議。
會議聽取了閆建國所作的關于提請任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議案的說明,審議了市政府關于人事任職議案及說明;聽取和審議了閆建國所作的關于2016年度全市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了2016年度納入“三賬”監督單位的“交賬”情況的報告,并逐一進行了滿意度測評;聽取和審議了市衛計委有關負責人所作的關于市區醫療資源整合情況的專項報告,并對其進行了滿意度測評。
會議聽取了市政府關于《臨汾市區燃煤污染防治規定(草案)》的說明和市人大常委會城建環保工委關于《臨汾市區燃煤污染防治規定(草案)》研究意見的報告、市政府關于《臨汾市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的說明和市人大常委會民宗僑外工委關于《臨汾市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研究意見的報告、市政府關于《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草案)》的說明和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于《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草案)》研究意見的報告、市政府關于《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的說明和市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工委關于《臨汾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研究意見的報告,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草案)的說明,集中審議了臨汾市區燃煤污染防治規定(草案)、臨汾市旅游資源開發和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草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草案)》等法規(草案)和說明,以及市人大常委會相關機構關于各項法規(草案)研究意見的報告、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草案)等,表決通過了《臨汾市人大常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自身建設的意見》。會議還進行了人事任職事項,表決任命胡小濛為臨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喬建軍頒發了任命書,新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