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將市政府安委會調整為市安委會
臨汾新聞網訊 (記者 孫哲峰)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切實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市委、市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通知,將臨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更名為臨汾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
為加強政治監督和責任追究,壓實各方責任,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后的市安委會將市紀委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等5個部門(單位)納入成員單位。
市安委會主要職責為: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分析全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市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市安委會成員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整治行動,對市安委會成員單位、各縣(市、區)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督查檢查。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協調有關方面力量參加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和災害的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各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調整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雙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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