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近日,省財政廳下達我市2015年農民種糧補貼資金43918萬元。其中,農資綜合補貼資金37045萬元,糧食直補資金6873萬元。
為進一步增強補貼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中央要求各省從下達的2015年農資綜合補貼中安排20%的資金,用于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其余80%的農資綜合補貼資金按原政策執行。
新的補貼標準為:小麥70元/畝(其中:綜補60元/畝、直補10元/畝);玉米及薯類49元/畝(其中:綜補44元/畝、直補5元/畝);雜糧69元/畝(其中:綜補44元/畝、直補25元/畝)。補貼面積仍然依據“上年實際種植面積”進行補貼。
需要注意的是:對改變耕地性質的不予發放糧食直補和農資綜合補貼。如,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良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被征(占)用為建設用地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國家不給予補貼。(李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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