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9月4日,臨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南城大隊事故中隊接到支隊指揮中心指令:中午12時許,崔某某駕駛小型轎車由北向南行駛至濱河東路彩虹橋南側路段時,與同向在前停駛的蘇某某駕駛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蘇某某受傷,兩車損壞,三輪摩托車上貨物損壞,造成交通事故,請立即出警。
接到指令后,南城大隊事故中隊民警立即出警趕赴事故現場。由于濱河東路車流量大,交通事故導致雙方車輛及三輪摩托車上貨物占據道路面積較大,僅一條車道可以同行,極易發生二次事故,民警立即封鎖事故現場,維護交通秩序,保護好事故現場,另一方面穩定傷者情緒,等待救護車,待救護車來后,民警與醫護人員一起將傷者抬上救護車。
為了給傷者爭取更多的救治時間,民警駕駛警車護送救護車趕往醫院,并與支隊指揮中心實時聯動,監控所經過路段的交通情況,及時切換交通信號燈,為救護車開辟綠色通道,為搶救傷員爭分奪秒,以最快的時間將傷者送至醫院。(董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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