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第一時間”已從新聞報道中被運用到各個領域。詳言之,幾乎所有重大或重要的新聞事件,媒體總是“第一時間”傳達政府聲音、“第一時間”傳播救援場面、“第一時間”趕赴災區、“第一時間”發布重大新聞;政府總是“第一時間”解決好信訪工作、“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第一時間”化解矛盾、“第一時間”公布中央財政預算、“第一時間”搶險救災;醫療部門總是“第一時間”診斷出重大醫療病例、“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醫療保障、“第一時間”送去急需藥品、“第一時間”現場救護;氣象部門也總是“第一時間”預測惡劣天氣、“第一時間”發布預警信息等等。
那么,我們來看一看“第一時間”應該是什么樣的概念呢?
《應用漢語詞典》把“第一時間”解釋為“最緊要的時間”;《新華新詞語詞典》與《新課標小學生實用詞典》都將其解釋為“某一事件過程的最早、最重要的時間”;而《現代漢語詞典》雖未對“第一時間”做解釋,但分別對“第一”和“時間”進行了界定,其中“第一”指:排列在最前面的,而“時間”指:時間里的某一點,由此推斷“第一時間”的意思:事件發生后排列在最前面的某一時間點。此外,以朱永鍇為代表的很多研究者都把“第一時間”解釋為“事件發生后的最早時間”。有關“第一時間”的定義,雖然解釋并不相同,但卻有共同的要素:第一,事件剛一發生的時間;第二,它是一個時間點。既然是一個時間點,同一新聞事件發生后就不可能有無數個“第一時間”點。
以玉樹地震這一重大事件為例。北京時間
筆者認為,無論是成立救災指揮,還是赴災區救援,抑或是新聞記者報道等一般都不可能做到“第一時間”就在現場。以記者采訪為例,記者從駐地趕到事發地,通常有個過程,也許半個小時,也許一個小時,也許兩個小時,也許一天,不可能新聞事件一發生記者就會在現場進行采訪和報道,除非巧合或者是可以預測的新聞事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記者不可能在事發之前就在現場等待。
(作者馬勝榮:新華社原副社長兼常務副總編輯,重慶大學文學與新聞傳媒學院院長、博士生導師,北京外國語大學教授。董夢杭:重慶大學文學與新聞傳媒學院碩士研究生,臺灣國立中央大學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交換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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