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蒲縣國土資源建立健全巡查監管“一張圖”和巡查網絡圖,完善案件查處流程,配備執法挎包,實現了執法監管平臺建設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耕地保護、地災防治等多個國土資源管理領域發揮積極作用。
執法監管平臺建設制度化。建立健全了三級巡查監管網絡、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制度、違法案件會審制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領導班子成員包聯基層所工作制度、信訪工作制度、局長信訪接待制度、重點信訪案件領導包案制度以及“問責七類情況,四不落實四不放過”等。要求工作人員統一配備執法挎包,配齊了執法器材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文書,統一印制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流程圖。落實信息員制度,開展領導班子包聯基層所工作,形成了層層落實責任的執法體系,做到執法及時、執法嚴謹、執法有據、執法留痕。
執法監管平臺建設規范化。劃定了土地三級巡查區域和礦產二級巡查區域。土地三級巡查區域即劃定城區周邊、鄉鎮主要公路沿線兩側50米范圍內、鄉鎮政府所在地及村鎮接合部、部分基本農田為一級巡查區域;劃定行政村通村公路兩側50米范圍內、行政村所在地、部分基本農田以及部分耕地為二級巡查區域;劃定城區范圍內、自然村、一級、二級巡查區域以外的基本農田以及其他土地為三級巡查區域。礦產二級巡查區域即重點區域,包括淺層煤、露頭煤多發區以及與周邊縣交界處的私開礦區;一般區域包括關閉礦,歷年來高標準取締的私開礦以及非煤采礦區。通過“1213”巡查模式,明確巡查區域、巡查時間、巡查頻率,巡查路線,達到了定區域、定路線、定時間、定責任“四定”目標。
執法監管平臺建設程序化。完善了執法案件查處流程圖,進一步細化違法線索發現、線索核查與違法行為制止、立案、調查取證、案情分析與調查報告起草、案件審理、作出處理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執行、結案、立卷歸檔等執法程序,明確了法律依據、執法步驟以及下達法律文書的時間界點,執法監管平臺建設得到進一步加強。(陳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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