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新聞網訊 7月10日11時,一筆40萬元的款項匯入了蒲縣聯社賬戶。這筆不良貸款,在蒲縣聯社不懈清收下,通過法律手段終于有了圓滿的結果。
8月8日,記者在蒲縣聯社見到了這筆不良貸款清收辦理人——清貸中心工作人員喬建平,他向記者講述了清收過程,“2013年6月30日,魏某在蒲縣聯社克城信用社借款100萬元,當時是由當地的一家洗煤廠提供擔保,借款期限兩年,貸款到期后因為整體行業不景氣,經營困難,致使這筆貸款形成不良,在這幾年間我都記不清上門清收多少回了,但一直沒有結果。”喬建平說,今年4月,他獲悉提供擔保的洗煤廠計劃出售。
獲知這個消息后,喬建平第一時間將這一情況向聯社相關領導匯報,要求清貸中心立即落實情況、采取措施,防止該企業逃廢債務。清貸中心全體人員分工合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收集完善各項訴訟資料,向蒲縣法院提起訴訟,同時依法提出財產保全。
蒲縣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做出裁定書,凍結了被申請人擔保洗煤廠的銀行存款,對其財產進行保全,并向工商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未經法院許可該企業不得辦理過戶、變更等事項。
擔保洗煤廠與合作伙伴在工商登記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時,被工商登記部門依法拒絕。在法律的威懾下,該企業原法定代表人和新合伙人來到法院要求進行庭前調解,法院工作人員組織各方當事人經過多次商談,通過講法律說政策,在既維護農信社債權不受損害又能確保企業正常經營的前提下,達成調解協議,由被告魏某及擔保洗煤廠償還蒲縣聯社借款100萬元及利息,調解達成協議時償還本金40萬元,其余款項于2019年12月30日前分批還清;被告擔保洗煤廠無論法定代表人是否變更,均不影響蒲縣聯社為實現到期債權而采取的評估拍賣措施。
至此,在蒲縣聯社清貸中心工作人員的不懈努力中,在法律的震懾下,此筆不良貸款清收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孫哲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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