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監管體制 啟動地方立法
山西日報訊(記者 李宏偉 見習記者 杜春春)今夏,臨汾堅持鐵腕治污,實施“集中供熱、煤改氣、煤改電”三大“無煤化”工程,強力推進市區155平方公里清潔取暖工程改造,目前工程投資已完成1.2億元。臨汾市以改革創新精神推進生態環境治理攻堅,一場“冬病夏治”的環保行動正如火如荼展開。
面對去年冬季多次出現的霧霾重污染,臨汾市委、市政府直面問題,以改革攻堅精神狠抓整改,出臺了《環保突出問題整改工作實施方案》,配套細化了30個整改方案,逐項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單位;治理方案嚴于現行國家標準,推進措施突出精準,現已鋪開工業企業深度治理、燃煤鍋爐整治、清潔取暖改造、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揚塵污染治理、低空面源污染治理、水土污染防治和環保基礎設施能力建設“八大工程”,全部完成后可減少燃煤量257萬噸,二氧化硫5萬噸,氮氧化物4.5萬噸,煙塵11.2萬噸。
針對燃煤污染的突出問題,臨汾市對“一城三區”1500平方公里重點區域進行清潔取暖改造,確保實現市區155平方公里規劃區“無煤化”“一城三區”1500平方公里重點區域“清潔化”、全市其他區域“集約化”,目前治理工作初見成效。
臨汾市改革創新環保監管方法,在全省率先制訂了《二氧化硫預警管控提示工作方案》,建立了市縣鄉村四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對全市105家重點工業企業實施駐企監管;把縣(市、區)32個監測點位監測事權上收,由市級統一管理;啟動大數據監管平臺建設,實現建筑工地、工業企業等監測數據實時發布;在市區配置微型監測器148個、移動監測走航車6輛,及時準確掌握污染源實時排放情況;在全省首家設立“環保警察”,成立了市公安局環境安全保衛支隊和交警支隊環境監察大隊,已對97起環境違法案件立案查處,拘留158人;推進環保地方立法,市人大已啟動《臨汾市區燃煤污染規定》和《臨汾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地方立法程序。
臨汾市委、市政府以改革的擔當壓實責任,在全省市級層面首家出臺《環境保護督查實施方案(試行)》,實行縣級黨政班子領導包案領辦、市級黨政班子領導包案督辦制度;強化考核問責,對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完不成環保目標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倒逼發展理念轉變,讓不能污染、不敢污染、不想污染成為常態。 (原載6月14日《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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