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2015年優質高中學校招收定向生政策。根據省教育廳“在2014年的基礎上逐年提高分配比例,完成率要達到90%以上”的要求,結合實際,2015年將按照太原市19所公辦省級示范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60%的比例,確定各學校定向生招生指標。
全市19所公辦省級示范高中招收定向生
招生學校為全市19所公辦省級示范普通高中學校。分別是:太原成成中學、太原五中、太原進山中學、太原十二中、太原十五中、太原十八中、太原育英中學、太原四十八中、太原外國語學校、太原市實驗中學、太原市第四實驗中學、山西省實驗中學、山西大學附中、太原師院附中、小店區一中、尖草坪區一中、古交市一中、清徐中學、徐溝中學。
招生范圍:全市公辦、民辦普通初中學校(含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初中)。
具體招生范圍為:省、市屬公辦省級示范普通高中學校和小店一中、尖草坪一中定向生招生范圍為六城區普通初中學校;清徐中學、徐溝中學、古交一中定向生招生范圍為本縣(市)普通初中學校;為加大對我市貧困地區扶持力度,2015年,太原成成中學、太原五中、太原四十八中、省實驗中學、山大附中等五所公辦省級示范普通高中學校將確定部分定向生指標分配到陽曲縣、婁煩縣普通初中學校。
對報名條件有明確要求
對于報名條件有明確規定:
符合2015年太原市中考報名條件且已報名參加中考。
在本校連續就讀三年,具有本校正式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基礎性發展目標5個方面評定結果均達到合格以上。
在太原市六城區就業、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上述三條規定條件,報名參加中考填報升學志愿時,享受與太原市六城區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類考生同等待遇。
在太原市四縣(市)就業、居住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符合上述前三條規定條件,報名參加中考填報升學志愿時,享受與太原市四縣(市)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類考生同等待遇。
報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初中學業考試
錄取原則是以保證定向生指標完成率為基本原則,依據分配給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考生報考志愿和考試成績,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錄取辦法為:
報考定向生的考生,必須參加2015年太原市初中學業考試。
2015年定向生錄取分數線控制在各優質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且考生成績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定向生的考生考試成績如達到所報定向生志愿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則按統招生錄取。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定向生“完成率要達到90%以上”的要求,定向生錄取辦法為:
依據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考生所報志愿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首次擇優錄取;當分配到六城區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首次錄取未完成時,在六城區已經報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錄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報定向生志愿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二次擇優錄取;當分配到四縣(市)各初中學校的定向生指標首次錄取未完成時,在本縣(市)已經報考定向生志愿但未被首次錄取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所報定向生志愿和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二次擇優錄取。二次錄取結束后,在各優質高中學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仍未完成的定向生指標,將轉為統招生計劃。
定向生指標分配情況應通過教育部門網站公示
定向生指標分配,以全市19所公辦省級示范普通高中學校2015年招生計劃數,以及全市普通初中學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人數為基本依據,經測算,合理確定各優質高中學校定向生指標分配范圍和分配名額。以有利于控制“小升初”擇校、有利于轉變初中薄弱學校、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目標,將分配指標向農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匱乏初中學校傾斜,并與各初中學校辦學水平相結合。
分配辦法:優質高中定向生指標分配,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分配原則分別分配到全市公辦、民辦普通初中學校。
具體分配辦法為:
省、市屬公辦省級示范普通高中學校和小店一中、尖草坪一中定向生指標,由太原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原則合理分配到六城區普通初中學校。分配情況將通過太原市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
古交一中、清徐中學、徐溝中學等三所學校定向生指標,由所在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分配原則合理分配到本縣(市)普通初中學校。分配情況應通過縣(市)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
太原成成中學、太原五中、太原四十八中、省實驗中學、山大附中等五所學校共確定20名定向生指標,分配給陽曲縣、婁煩縣各10名,由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科學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學校。分配情況應通過縣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示。
按照省教育廳定向生“完成率要達到90%以上”的要求,太原市教育局將對2015年各普通初中學校定向生指標一次性完成率進行考核,并對一次性完成率較好的普通初中學校在2016年定向生指標分配時給予獎勵。
本報記者 王冠興
責任編輯:席沛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