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高溫天氣工作,勞動者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呢?就此,記者采訪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以及山西勞動爭議網站站長、山西晉澤律師事務所主任呂晉澤,為你解答相關問題。
領取高溫津貼:6月至8月每月240元
結合我省氣象特點,每年6月、7月、8月3個月,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符合條件的在崗職工,領取高溫津貼的標準是,每人每月240元。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調整工作時間
呂晉澤表示,根據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當日發布的預報氣溫,調整作業時間:
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省人社廳明確,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領取飲料等防暑降溫物品
高溫天氣工作的勞動者,常常會收到單位發的飲料、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防暑降溫物品。呂晉澤表示,這也是勞動者應當享受的一項福利,因為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享受職業健康檢查
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應當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調整作業崗位。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中暑被診斷為職業病者算工傷
勞動者中暑后也可能被認定為工傷。呂晉澤表示,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明確,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另外,勞動者出現中暑癥狀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脫離高溫環境,到通風陰涼處休息,供給防暑降溫飲料,并采取必要的對癥處理措施;病情嚴重者,用人單位應當及時送醫療衛生機構治療。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