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記者從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獲悉,為規范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活動、保障電話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網絡信息安全,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25號),該局于近日公告了加強我省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有關事項:自2015年10月1日起,電信企業對經提醒告知仍未辦理補登記的用戶,依法依規限制提供有關通信服務,不再提供辦理新業務、更換移動電話卡、變更資費、遷移固定電話等通信服務。
根據公告,電話用戶在省內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移動通信轉售企業(以下簡稱電信企業)辦理固定電話(含寬帶)裝機、移機、過戶和移動電話(含無線上網卡)開戶、過戶等入網手續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并配合電信企業如實登記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用戶拒絕出示有效證件或者冒用他人的證件,使用偽造、變造的證件的,電信企業有權拒絕辦理入網手續。
個人用戶辦理入網手續時,應提供本人有效證件;委托他人辦理入網手續的,受托人應提供用戶和受托人的有效證件,并如實登記用戶和受托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個人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登記的有效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中國人民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外國公民護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單位用戶辦理入網手續時,應提供單位有效證件、經辦人有效證件和單位的授權書,并如實登記。單位用戶辦理移動電話入網手續時,應提供移動電話卡實際使用人的身份證件并如實登記身份信息。單位用戶提供的真實身份信息登記有效證件包括: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有效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電話用戶應當在電信企業自辦營業廳、自辦網店,或者張貼有電信企業授權代理統一標識的代辦營業點、代辦網店辦理電話入網手續。用戶持居民身份證之外的其他有效證件辦理電話入網手續的,應當在電信企業指定的自辦營業廳辦理。已使用電話業務但未進行實名登記或者登記信息不準確、不全面的用戶,應主動辦理補登記手續。(記者李志江)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