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頭疼腦熱的小病先去就近的醫院診療,當地醫院看不了的,再通過轉診手續到三甲醫院治療。11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分級診療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12月底前,我省將全面推開分級診療。分級診療將遵循: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市級和(或)省級醫院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順序轉診。
未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還將根據建立分級診療制度要求,制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不同病種和情況的差別化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保支付比例,降低屬于下級醫療機構診療病種而到上級醫療機構診療人員的醫保支付比例。
對越級首診的患者醫務人員需告知基本醫保政策
小病就近看,大病再轉診,《意見》明確指出,今后我省將建立“健康守門人”制度,規范常見病、多發病患者首先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在縣級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市級或省級醫院之間建立長期穩定、規范順暢的雙向轉診機制,逐步實現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之間的有序轉診。
按照目標,今年12月底前,我省將全面推開分級診療工作;到2017年,力爭實現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的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
城鄉居民患病,原則上應選擇居住地或發病時所在地附近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受首次診治。需要轉診的患者,按照醫生建議、患者自愿、雙向轉診的原則,一般遵循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級醫院、市級和(或)省級醫院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順序轉診。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應及時向下轉診。
參加城鎮醫保的居民首診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靈活確定,一般不確定為三級醫院。《意見》規定,對越級首診的患者,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有責任告知其分級診療流程、基本醫保政策,同時尊重患者的自由擇醫權。
參保患者在縣域內轉診的程序和辦法,將由各縣(市)結合當地具體情況制定。
對于異地發病患者或急、危、重癥患者,按照就近、就急原則進行治療,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屬憑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在基本醫保規定時間內到統籌地區基本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備案。
小病到大醫院治醫保報銷比例將降低
實施分級診療后,什么樣的病種是符合雙向轉診的?《意見》指出,將由省衛生計生部門制訂全省常見疾病雙向轉診指南。縣級衛生計生部門結合縣域實際情況,確定縣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分級診療病種范圍,一般一年公布一次,并報省、市衛生計生部門備案。市級以上醫院,結合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診療特色,制訂本醫院疾病診療目錄并主動公開。
今后,醫保支付政策將隨著分級診療的實施而發生變化。未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將根據建立分級診療制度要求,制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不同病種和情況的差別化支付政策。逐步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保支付比例,降低屬于下級醫療機構診療病種而到上級醫療機構診療人員的醫保支付比例。上轉患者實行累計起付線政策,下轉患者不再重復計算起付線。
今后,屬于當地分級診療病種范圍的,但患者自行要求轉外治療或不履行轉診手續越級診治的(急診、搶救除外),將降低相應支付比例。不屬于當地分級診療病種范圍確需轉外治療的,按照基本醫保現行政策執行。
縣域內分級診療病種在縣域內住院治療,推行按病種、按床日付費,支付標準內的費用由基本醫保基金按規定比例給予支付,超出支付標準以上的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不得轉嫁給患者。在縣域外住院治療,實行病種限額支付,具體支付標準由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明確。
違規轉診小心醫保定點資格被取消
實行分級診療后,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會有好醫生么?《意見》指出,我省將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設全科醫生門診,全面負責本醫療衛生機構全科診療和轉診工作。同時,將加強基層全科醫生的培養、引進和使用,到2017年,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兩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鄉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此外,我省將鼓勵二、三級醫療機構向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圖診斷、遠程培訓等服務,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
未來,我省還將建立雙向轉診機制。省、市級醫院負責為上轉患者提供診療綠色通道,把符合條件的患者向下轉診;縣級醫院負責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為符合條件的患者及時提供轉診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首診并做好下轉患者的繼續治療、護理及康復指導工作。
為規范分級診療,我省還將實行違規處罰制度。對于發生違反分級診療協議管理相關條款的,予以警告誡勉和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取消其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資格。
本報記者 要維維
責任編輯:付基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