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記者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省檢察機關開辟信訪申訴便民通道。今后群眾只需到就近的檢察院坐在接訪電視前,想向全省檢察機關的哪位工作人員反映問題,可連線與其溝通?!渡轿魇∪嗣駲z察院關于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的申請監督告知》與《山西省人民檢察院關于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刑事申訴告知》已正式出臺。根據兩項告知規定,民事方面,群眾如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只要符合文件規定,即可向檢察院申請監督。群眾可到就近的檢察院遞交材料。就近檢察院將按照相關規定,接收、審查、向管轄檢察院轉送材料。刑事方面,對于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屬于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群眾可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規定,向省內就近的任何一個檢察院反映訴求。
省內所有檢察院已開通遠程視頻接訪,來訪群眾提前預約后,坐在就近檢察院內安裝的接訪電視跟前,可與想見的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見面,從而方便群眾反映問題,節約時間,減輕群眾經濟負擔。
辛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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