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1月3日訊(記者 王冠興)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今日公布了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政策。全省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統一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級統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類專業的考試工作由省屬高校聯合組織實施(以下簡稱“省級聯考”)。
省級統考: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所有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各專業的考生(除藝術史論、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導演、戲曲表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藝術與科技、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外),均須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
省級聯考:所有報考省屬高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省級聯考。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聯考工作由山西傳媒學院承辦。
省級統考的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等專業成績應嚴格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經教育部和省招委批準的有資格舉辦上述專業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自行組織校考,也可直接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其它具有上述專業招生資格的院校均須使用我省省級統考成績,原則上不再組織校考。省屬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職(專科)院校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須使用省級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成績;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級聯考成績,也可自行組織校考。省級考試未涉及到的專業,由招生院校組織校考,須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在我省設點的外省校考院校或專業,考生必須在我省考點參加報名考試,在其它考點參加的專業考試成績不予承認。省統考成績及成績單由縣(市、區)招辦通知并發給考生。考生也可登錄山西招生考試網站(www.sxkszx.cn)查詢。
責任編輯: 吉政